编者按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庆祝第27个教师节,教育部联合本报等中央主要媒体,启动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活动组委会已确定了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将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光明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5日。此次推选活动最终将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投票规则
1.报纸投票日期从6月10日至7月18日(以邮寄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时间从6月10日0:00至7月25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共64名。
3.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4. 报纸投票注意事项:
①选票复印无效。
②参与投票者请在选票中选择你支持的候选人,然后在你选定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投票”一栏打“√”。
③填写完毕后,将选票完整剪下,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邮政编码100082),信封上请注明“楷模推选”字样。邮资自付。
④所有参与投票者请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以及邮政编码。无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选票无效。
5.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央视网、中青网、中国教育新闻网、果实网、新浪网、腾讯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②每个用户全程限投10票,对同一候选人限投一票。
③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④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6.本次推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举办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10-82296549,82296553,监督邮箱:super@jy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