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台湾地区“塑化剂”风波引发了人们对生命安全、环境安全的关注。作为工业添加剂,它被大量添加到食品和药品中。塑化剂的分子结构类似荷尔蒙,被称为“环境激素”。那么,这场塑化剂风波,有没有可能让我们对“环境激素”问题做更深入的思考呢?
塑化剂是一种“环境激素”
在短信里,北京市民张女士这样告诫她的朋友:“尽量不要喝奶茶一类的调和饮品,塑化剂的作用是使食品乳化,让果汁、饮料、果冻和酸奶粉末调和在一起,让饮料避免油水分层。如果不加的话,糖是糖,奶是奶,茶是茶。原本是用‘起云剂’来调,但因为太贵,所以不法商人喜欢用塑化剂。”
塑化剂是台湾地区用语,在大陆,常规的用语是“增塑剂”。塑化剂是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塑料加工中添加这种物质,可以使其柔韧性增强,容易加工。
塑化剂产品种类多达百余种,但使用得最普遍的即是一群称为邻苯二甲酸酯类的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的常见品种包括:邻苯二甲酸二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等。
把塑化剂称为“环境激素”是什么含义呢?据了解,“环境激素”是指外在因素干扰生物体内分泌的化学物质,在环境中残留的微量此类化合物,经由食物链进入体内,形成假性荷尔蒙,传送假性化学讯号,并影响本身体内荷尔蒙含量,进而干扰人体内分泌之原本机制,造成内分泌失调。
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暂停进口台湾问题产品增至948种。为方便公众了解塑化剂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公布了台湾受塑化剂污染的问题企业及产品的最新名单,涉及279家企业,对这些问题产品一律暂停进口。
塑化剂风波席卷台湾,震动了内地。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公告,要求全国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包括暂停生产“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上述两个产品立即下架。
同时,要求凡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生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产品立即召回,并即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身边“环境激素”知多少
一些居民喜欢在家里使用各种杀虫剂,以杀灭蟑螂、蚊子等,这些杀虫剂往往就含有各种“环境激素”。如果杀虫剂使用得过多、过频、过于持续,而住宅又不经常通风,“环境激素”就很容易进入居住者的身体。
据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胡建信介绍,近年来,产业化浪潮、科技化浪潮帮助人类发现了一些存在于生物机体之外的激素,它们可广泛被应用于农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使牛、羊多长肉、多产奶,人们给牲畜体内注射了大量雌激素;为了让池塘里的鱼虾迅速生长,养殖户添加了“催生”的激素饲料;为了促使蔬菜、瓜果个大,提前进入市场,菜农和果农们喷洒或注射一定浓度的乙烯利、脱落酸等“催生剂”。这种具有与人和生物内分泌激素作用类似的物质,或者说通过来自外部环境的合成化学物质,都被科学界冠以“环境激素”。
据科学研究初步证实,目前在社会生活中对人和动物起着类似于激素作用的有害物,已经发现至少300余种。有学者认为,由于食物、饮水中大量存在环境激素物质,正在造成男人的精子减少,雄性退化,乃至男性不育症的高发。育龄妇女长期受“环境激素”的污染,会使受孕胎儿畸形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使胎儿的五官、肢体或性器官的局部畸形。“环境激素”会干扰和降低人体免疫机能,导致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智力低下,严重的还会诱发癌症。
“环境激素”如何排放到环境中,又如何再次被人类“接收”到体内呢?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化学品协作网项目负责人姜超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简称POPs),很多都是‘环境激素’。像多氯联苯、二噁英、有机锡、‘双酚A’、硫丹、DDT等,此外,环境污染物中的镉、铅和汞等重金属产物也是可疑的内分泌干扰物,也可视为‘环境激素’。由于过去对‘环境激素’重视度不够,我国的空气、水体、土壤中,‘环境激素’的积累量都很高。比如人类吃的药品,从体内排出后,进入水体,又可能经饮用水重新回到人类体内,虽然这时候药品的含量很低,但持续积累,就会造成不良影响。‘环境激素’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通过含有这种激素成分的物质,比如化妆品、洗浴剂、洗洁剂、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等,进入人体后,可能引发内分泌紊乱,造成人体正常激素调节失常。”
姜超举例说,比如“双酚A”,属低毒性化学物。动物试验发现“双酚A”有模拟雌激素的效果,即使很低的剂量也能使动物产生雌性早熟、精子数下降、前列腺增长等作用。此外,有资料显示“双酚A” 具有一定的胚胎毒性和致畸性,可明显增加动物卵巢癌、前列腺癌、白血病等癌症的发生。同时,研究显示,“双酚A”与小白鼠患哮喘相关联,初步人体实验显示,孕妇在妊娠早期受“双酚A”影响可能会导致婴儿感染哮喘。
避免“环境激素”的影响
2011年4月29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27个国家一致同意,将硫丹列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决议在1年后生效,5年后,全球范围内将禁止硫丹生产、使用和进出口,这意味着硫丹将全球范围内禁用。
此次《公约》新持续性有机污染物评估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胡建信称,硫丹符合《公约》中持续性有机污染物的三个标准,残留时间可以多达几十年。禁用硫丹是必然的。硫丹在环境中具有持久性、远距离迁移能力强、生物蓄积性高等特点。它可以通过食物网链积聚,对人类肝、肾等脏器和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等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并具有致癌性、生殖毒性、神经毒性、内分泌干扰特性等。
目前世界上仍在使用硫丹的国家有30多个。印度是最大的生产国,我国次之。我国从1994年开始使用硫丹,每年使用约2300吨,主要用在棉花、茶叶、烟草、小麦、苹果和梨等作物上。
2011年是中国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十周年。据环境保护部履约办公室介绍,2009年5月,中国全面淘汰了9种受控杀虫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使用、流通和进出口,实现了阶段性履约目标。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已经成为“十二五”期间中国环保工作的四个重要领域之一。作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产、使用和排放大国,中国还面临着有效控制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烧结和电弧炼钢、废物焚烧等二噁英排放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的压力,面临着防范历史遗留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和污染场地环境和健康风险的挑战。
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认为,对于“环境激素”的潜在危害,我国的研究还远远不够,环境科学界,尤其是环境健康学界,应当加强“环境激素”的研究。他举例说,全国各地无论是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的垃圾焚烧炉还是各种“小土炉”,尚缺乏对其排放的“二噁英”数量和影响进行持续而深入的研究。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垃圾焚烧炉的烟囱离公众过近,势必会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环境激素”对公众健康影响的跟踪研究,尽早揭示其潜在风险,以设计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