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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7日 星期五

    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共同保护利用山西文化遗产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5月27日 07版)

        本报太原5月26日电(特约记者 李建斌 记者 杨荣)昨天上午,山西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在太原签署《关于合作保护利用山西文化遗产的框架协议》,双方就共同做好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传承和利用工作达成共识。 

        根据合作协议,山西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将通过省局合作模式,共同推进山西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一步拓展文化遗产的传承、利用、发展途径,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的整体水平。国家文物局将优先把山西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项目列入全国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项目库,在项目咨询、指导、实施、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继续推进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保护工程,在文物本体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优先安排并列专项支持,力争五年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同时,双方将共同指导推进应县木塔保护和申遗工作;积极推进云冈石窟、五台山和平遥古城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工程;重点推进晋阳古城、曲村——天马、陶寺、蒲津渡与蒲州古城等遗址的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对山西旧石器文明起源、晋文化、北朝考古等重点课题研究力度。为加快推进共建项目的落实,双方还成立了工作机构,并确定了定期会商制度。山西省文物局局长王建武认为,山西是文物大省,与国家文物局合作,山西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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