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赵达)受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日前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3.31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5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7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8人,县(处)级干部108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98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344件、150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050件、13416人,涉案金额29.9亿余元;渎职侵权案件1294件、159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亿余元。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了20起近期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他说,这些案件最突出的特点仍然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占多数。这些案件分布在20个省(区、市),发生在工程决策、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工程发包、物资采购、资金运作、工程款结算等多个环节,涉及廉租房建设、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征地补偿、矿产开发、房地产建设、学校工程、公路工程等许多领域。
这20起案件分别是:北京市门头沟区建委原主任安凤奎在廉租房建设中受贿案;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怀志在地铁建设中受贿、贪污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顾旗章在土地出让中贪污、受贿案;山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在水利建设中挪用公款、受贿、贪污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红果村村干部贪污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巨额征地动迁补偿款案;吉林省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在学校工程建设中受贿案;江苏省苏州市交通局原局长严冬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受贿案;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徐社新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江西省萍乡市2亿元串通投标系列案;山东省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原主任周铮受贿案;深圳市两家公司串通投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受贿案;海南省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局原主任科员何明高受贿案;重庆市奉节县职工住宅楼开裂倾斜案;四川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杨淑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贵州省贵阳市原市长助理樊中黔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陕西省宁强县交通局原局长何超、原副局长刘华斌受贿案;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宁夏自治区卫生厅原副厅长兼保健局局长李寿芬以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工程款贪污、受贿案。(有关此20案的详细案情,读者可查阅光明网相关报道)
郝明金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查办案件水平,最大限度地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要围绕工程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牟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案件,深挖细查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