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光明日报美术评论版发表了牛津大学博士、中国美术学院教授曹意强的文章《艺术不是学术?》一文,他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近批准艺术学从文学门类独立出来谈起,再次呼吁重视艺术,给予包括美术在内的艺术以足够的地位或等级。不过在表达上述旨意时,我认为文中有些立论及论证方式值得商榷。
艺术学是什么?艺术学是研究艺术或艺术现象的学问,就如物理学是研究物理或物理现象的学问,法学是研究法或法现象的学问。某“学”虽然依赖于该学的研究对象而存在,但该学不等于该学的研究对象。
艺术学学科独立的倡导者张道一1995年说:“艺术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是人类所具有的一种基本的文化活动。艺术学则是研究艺术实践、艺术现象和艺术规律的专门学问,它是带有理论性和学术性的,成为有系统知识的人文学科。”(《应该建立艺术学》)可见艺术学探究艺术现象或艺术问题,但艺术学并不等于艺术本身;国家学位委员会所调整的也是艺术学的划分而非艺术的划分。
艺术学的存在仅仅是因为它研究艺术,并不因它的研究对象重要与否或有无什么“学术含量”而在或不在,一如一切学术只因研究及研究结论的可靠而成为学术,扎实研究任何一个有无社会价值的宏微观事物皆可称学术;“艺术本身不是学术”并不能推导出研究艺术的认知成果不是学术,艺术和艺术学是两回事,就如物理与物理学是两回事一样,不同质的东西在逻辑条理上是不能划等号的。
艺术自身的内外价值或意义以及艺术活动本身需要或包含智力因素(不容否认)并不能证明艺术本身就是“学术”,也证明不了艺术行为、艺术作品具有什么“学术含量”,故曹意强教授“艺术是学术”的见解不成立。
把艺术学等同于艺术,把艺术学限于技法技能探究、艺术史论探究是狭隘的。两者各有侧重而互有交融,研习技法技能者当多了解艺术史论以吸取深刻的思想资源,研习史论者当熟稔艺术技法技能以更好地研究或评价艺术史论。正因艺术的技法技能探究与艺术史论探究有所分野,故艺术学也有所分野,如专门的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侧重技法技能的探究与教学,而综合性大学或专门研究院所的艺术史论系或艺术史论专业则侧重艺术史论的探究与教学。
鲁迅说:“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前途的灯火。”文艺、艺术有它的独立价值,有它于个体生命及社会国家的意义,它也理当载“道”,但将艺术与艺术学划等号以及视艺术为“学术”的认知谬误仍是不可不辩的。艺术学有关艺术,但,艺术≠学术。
(作者为河南许昌学院美术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