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东北某大学近日决定自2010级本科生开始,正式将志愿服务纳入本科生学分制。作为一项改革,从中可以看出校方鼓励大学生参加志愿活动的良好初衷。然而,把志愿服务活动和学分挂钩的做法,笔者以为还须慎重。志愿服务,本是大学生的一种自觉、自愿行为,难道大学生参加社会志愿服务,一定要和学分等个人利益挂钩吗?
大学生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如果讲求利益的话,根本益处是能够促使大学生增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全面深入地体察社情民意和切身感受现实国情,进而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一件对大学生成长十分有益的事情,如果和学分挂钩,让人感觉变了味儿、走了样,如果大学生唯“分”是取,无分绝不参加,那么这样的社会志愿服务计划不要也罢。不然,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将不可避免,学校本来的善意也难免付诸东流。
事实上,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目的是要通过这样的锻炼和实践经历,增强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近年来,大学、社会组织以及教育管理部门,都高度重视大学生的社会志愿服务和实践工作,积极组织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社区服务,鼓励大学生在校外参与各种各样的志愿活动。正是因为没有功利性,这样的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让广大学生受到精神上的洗礼,对自身的社会价值和人生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如今,许多大学生缺乏对国情、社情和民意的直接了解,更缺乏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实践锻炼。参加无功利性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并在这一过程中成长,非常必要。大学的存在和大学教育的价值,不只是给学生装备能够赚钱的知识和技能利器,还必须同时培养学生树立毫无功利性地服务和回馈社会、国家等基本的、高尚的价值观。如果大学生只顾现实利益,心中没有他人,没有国家和社会,那将是高等教育的遗憾。
大学和大学教育不妨多创造便利的条件,让大学生积极参加无功利性的社会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培育大学生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朴素情感。诸如和学分挂钩等做法,还是少一些为好。志愿服务,本是一种高尚的行为,靠的是自觉和主动,体现的是一种精神品质和人生境界。只有还原自愿本身,凸显志愿者的价值取向,志愿服务才更有魅力、更加美丽、更有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