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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5日 星期一

    高检院:

    对知识产权犯罪保持高压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5日 10版)

        本报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梁捷)去年10月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788件、3286人,提起公诉1612件、3152人。公安机关立案1191件、1760人,提请批准逮捕751件、1206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58件、91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82件、250人。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披露的。

        去年10月,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同期,高检院联合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开展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这类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和领域比较严重的情况,高检院分别会同全国“扫黄办”、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最高法院等对五批共145件重大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近日,国务院决定将“专项行动”延长到今年6月底。高检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深挖和严肃查办与这类犯罪相关联的职务犯罪。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优先办理,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追捕、追诉和抗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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