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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3日 星期六

    应当建立书法评判的标准

    作者:王根权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3日 07版)

        书法艺术,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灿烂之国粹,历经数千年,一代代、一批批书家们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努力,使其不断发展,不断成熟,日臻完善。但是,千百年来的书法品评标准几乎没有改变,至今仍然比较模糊,评判多靠主观臆断。正是因为这一点,致使许多学书人摸不着头脑,找不到方向,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埋没了我们许多书法人才。 

        书法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体现于书法家本身的修身养性,即自我功能。另一个方面是社会功能。书法评判标准的缺位,就意味着评判的多标准。这就预示着不同的人及人群可以从与己着想且有利的前提出发去选择标准和自定标准。其结果是,无数个人就有无数个标准,放之于社会必然纷纷扬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的好。

        问题的严重性还远远不止于此。书法与名利挂钩后,书坛中的消极竞争也就开始了。如果书法的评判标准缺位,书坛的竞争将是一种不公平的无序竞争。继而就容易引发和滋生丑陋和腐败。

        书法家的名利来于何处?来于自己的书法水平和能力,书法家的书法水平和能力是如何体现的?是通过书法作品体现出来的,进而再通过对其书法作品的品评实现的,并且将这种品评结果广而告之于社会,让社会去认可。我们说这一点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书法之名利凭什么博取?有没有确定的途径、形式和方法?按照客观的认识、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书法的品评首先必须确定这样一个客观的评判标准,再配以科学规范的操作实施方法,书法的品评方可进行,否则书法的品评便无法进行。这就决定了书法名利的博取只能是一种不公平的无序竞争。书坛的诸多弊端丑陋和不尽如人意之处等诸多问题,追根溯源,均出于此。

        纵观中国书法史,漫漫数千年,热热闹闹,人物辈出,风起云涌,亮点无数。偌大一个书坛让人眼花缭乱。“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是,若单从书法品评这一视角看去,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一幅简单的画面,一片混乱。由于评判标准的缺位,书法的品评玩的是一种“锯、锤子、剪子比本领”的游戏。不说透了神秘,说透了可笑。但这正是无法改变的中国书法品评的历史和现状的真实写照。

        由于中国书法的评判没有统一标准,书法连同它的品评又与社会名利密切相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评法,其中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也就不容易说清了。但结论出来了,历史上任何一位书法家,说他好,可以找到评说的依据,说他不好,同样可以找到评说的依据。肯定他容易,否定他也很容易。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道理。

        一些中国书法比赛的评委基本上都是公开的,一些评委为了充分地利用好自己的裁判权,有的赛前就开始自我宣传了,就办起了培训班。这对于那些“聪明”的参赛者来说,无疑就是“天赐良机”,而对于那些“愚钝”的参赛者来说只能是过眼烟云了。

        现在各地、各领域、各单位举办的各种展事赛事,对群体书法水平的普及和提高,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和意义的,但作为个体书法水平的评判则有时难以公平和公正。获奖的不一定是好作品,出局者也不一定就是差作品。只要书法的评判标准这一最为根本的核心问题得不到解决,书法的品评将永远就是这么一个样子。  

        中国书坛的明天,我们说它应该是一个理想的书法品评时代。称其为理想那是因为书法的品评有一个客观的、具体的、可行的评判标准,有一套科学规范的评判规则和方法,有权威性和可信度作保证,能够得出一个公正公平的评判结果。那时书法的评判标准将不再是一把没有刻度可以任意延缩的橡皮筋尺子,而是一把刻度分明的金钢尺。有了这把金钢尺,以往中国书坛的混乱就能得以扼制和纠正,各种歪风邪气以及书坛中的腐败就能被有效打击。中国书法这一艺术国粹就有望跻身于世界艺术之林,步入世界艺术殿堂。

        作者简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西北大学艺术学院研究员。主要著作:《中国书法品评》、《书法通识教程》、《孙过庭〈书谱〉一百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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