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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2日 星期五

    从“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六五”普法

    《 光明日报 》( 2011年04月22日   10 版)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六五’普法的起步之年,同时也是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之年。搞好‘六五’普法的起步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哈斯巴根委员说。

        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对于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未来五年的普法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

        “普法教育不能走过场”

        “普法工作开展了20多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必须给予充分肯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够高。我也了解到,个别地方普法工作虽然搞得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法制宣传教育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是有的。”哈斯巴根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

        对此,他建议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彭祖意委员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说:“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不少,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很突出。现在搞‘六五’普法,重点怎么搞?关键是不能流于形式。我们提拔干部和考核干部,必备的法律知识要作为一个基本的条件,要逐步规范。”

        “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要严防形式主义,尽量少搞无效宣传。”南振中委员切中时弊地指出,要创新教育形式,尽量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判例,以引起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的兴趣。

        南振中委员说,南京“彭宇案”就可以作为反面教材的典型判例。此案中,法院的“推理性判决”让人觉得“好人难做”。彭宇案审理后,一些地方接连发生老人跌倒众人旁观的事件。“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时候,如果相关法院能对这一典型判例进行剖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仅不会损害司法机关的声誉,而且会进一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纠正误判、错判的过程中,人民群众也会受到生动具体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对于正面的判例,也可以成为典型教材,这样的法制教育才是实在的和有效的。”

        “不考虑对象和效果的普法是缘木求鱼”

        “法制宣传教育能否取得实效,还需要司法部门转变观念,让老百姓从‘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转变。”任茂东委员认为,普法应当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更加贴近、更加适应。他强调说,“要我学法”的理由不计其数,但是,“我要学法”的理由归根到底就是一条——对我有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对象或者群体,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普法活动。如果不看对象,免费发放1200万册知识读本,其效果多大,很难说。“不考虑效果的普法活动,可能是缘木求鱼,或者是对牛弹琴,其结果可能会徒劳无功。”

        唐天标委员也认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问题是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是很明显,有一些形式主义,存在大呼隆、一刀切的现象。必须区分不同的对象,确立不同的学习宣传重点和要求。

        “全国13亿人,法律究竟怎么学、学什么内容,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对象,应该有不同的学习重点。”他举例说,比如,农民必须要懂得农村的有关土地、林业、农业方面的法律,企业要懂得经营方面的法律,农民工要熟悉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像河南、山西、陕西这些文物比较集中的地区则要学好文物保护法等等。“总之,要有不同的重点,如果没有针对性,效果就不会明显。”

        “执法者和干部依法办事就是最好的宣传”

        近年来,执法人员和公务员知法犯法、违规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一定要提高公务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呼吁道,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多人开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自身利益受侵犯的时候。但现在有些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甚至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不强,处理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等,引起公民不满。因此,如何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应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对此,任茂东委员认为,公务员特别是执法类的公务员不仅自己要认真学法、懂法,而且还要以身作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奉公守法、公正执法,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规行矩步。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依法尊重和保护辖区内的一人一物、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做到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朱启委员也表示,普法的重点一个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特别是国家机关执法人员,另一个是高级领导干部。“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程度,他们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直接影响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

        “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因为这些人不但承担着宣传法律、政策的任务,而且是法律、政策的贯彻者。只有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才能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只要他们依法办事,就是普法最好的宣传”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庆粉说。

        (本报北京4月21日电 本报记者 殷 泓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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