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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了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有49个城市未按时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按照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国八条”)的规定,对这49个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我们应当看到,这49个不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开了一个不严格执行中央决策的先例。记者设法想要获得这49个城市的具体名单,但因种种原因最终未能如愿。对这些城市若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将影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的执行力,影响中央政府的公信力。
去年以来,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力度越来越大。媒体纷纷用“严厉”、“史上最严厉”、“空前严厉”等字眼来形容期间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目前,尽管因调控抑制了需求,减少了成交量,但绝大多数地区房价依然坚挺,甚至继续上行。造成这一局面的尽管有诸多因素,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国家每次调控政策出台后,各地所出台的实施细则缺少执行力。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基地副主任莫于川等专家指出,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市场的利益关系,决定了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中既是调控者,又是被调控者。由于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房价直接关系着各地GDP的升降,只有各级地方政府充分认识到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战略目的和深刻用意,并无条件支持和配合中央决策,才能真正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房地产调控已经明显超越了单一的产业调控范畴,其重要性涉及经济社会的诸多方面,已经成为我国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和必然要求。前不久通过的我国“十二五”(2011年至2015年)规划纲要指出,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而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的房价持续快速上涨已严重阻碍其他大众消费项目的消费支出和升级,并进一步吸引资金“抽离”其他实体经济。另外,房地产投资偏高带动的钢铁、水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持续快速扩张,也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带来不利影响。
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是我国房地产调控的目标之一。当前很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价格虚高,已经大大偏离合理水平。各城市政府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把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基本前提之一。
当此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键时期,49个城市为何没有按期公布调控目标?相关人员将承担什么责任?人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尽快启动问责程序。对这49个不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负责人尽快实施问责,能进一步传递中央政府坚决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与信心,也能督促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调控举措,体现中央政府的公正与效率。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指出:“既然‘国八条’明确提出要问责,从行政管理效率和政府公信力角度讲,就必须实施问责。只有严格问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至于如何问责,则要按照‘国八条’的具体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7月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来认真实施。”
专家意见和社会舆论认为,上报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非一锤定音,还有改善空间和可能,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继续发力。但不按规定期限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说明相关城市没有完成“国八条”的基本要求,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于情于理都无可非议。
本报记者 董山峰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