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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中消协:

    购化妆品一定选正规渠道

    《 光明日报 》( 2011年03月31日   10 版)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记者梁捷)中消协今天携手中国香料香精工业协会在京宣布,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启动“诚信促发展,慧眼护容颜”化妆品科学消费指引系列活动,并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

        据最新统计,我国化妆品品种已达25000余种,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000多家,去年各级消协收到购买劣质化妆品的投诉就达近万件。中消协指出,消费者错误地选择非正规化妆品销售渠道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中消协今天发布的化妆品消费警示强调:消费者在选择、购买美容产品时要选正规的购买渠道,不要一味追求大折扣、低价格;要选择具有良好口碑的商家或者直销品牌认可的官方渠道;在购买前做好皮肤测试;注意检查产品的“全成分标识”,凡是标识模糊,刮掉条形码、批号或电子监管码的产品,都无法了解产品保质期,无法追溯产品质量,要拒绝购买;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并妥善保存;外包装已损坏的产品,无论价格如何低廉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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