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冯蕾、李可今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简称《意见》)近日下发——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各方面政策作出规定,其中包括税收优惠、租金减免、土地优惠、户口办理、职称评审等多方面优惠政策。
《意见》分别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贷款、税收优惠、外汇管理、租金减免、土地优惠、政府采购、专利保护、技术入股以及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方面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给予政策优惠;从户口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审、计划生育、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参加国际活动、科研项目申报、驾驶证办理以及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积极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并从搭建信息平台、交流平台、投资服务平台和技术产权服务平台等方面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意见》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是指海外留学人员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近年来随着留学回国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少地方出台了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国家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也都出台了专门政策规定,但专门针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支持政策从国家层面来讲还是一个空白,《意见》的出台表明我国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和回国创业三位一体的留学回国工作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
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150余家,入园企业超过8000家,2万余位留学人员在园内创业,有效带动了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