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3月24日电(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张金凤)记者从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获悉,江苏今年预算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以恢复设立市场物价调节基金,抑制物价上涨。
2010年以来,受国内外各方面因素影响,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走高,2010年累计上涨3.8%,今年1—2月份累计上涨5.4%。为了防止主要副食品价格突发性上涨,对平抑市场物价必须储备商品进行费用补贴等,江苏拟安排5000万元预算资金,在全省范围内恢复建立原已停止的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切实提高物价调控能力。
据悉,江苏今年CPI预期调控目标为4%,年内将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12亿元,用于扶持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同时按照当地城镇人口每人每天100克肉、7天消费需求的标准督促各地建立猪肉储备制度,保证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为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分别提高到1140元、930元和800元。此外在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较高的情况下,江苏暂停出台除节能、环保以外的政府调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