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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23日 星期三

    江苏严禁征收教辅材料费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23日 01版)

        本报南京3月22日电(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陈明)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苏省2011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要求所有学校不得使用书目外的其他课程教材。

        该《书目》包含《江苏省2011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和《江苏省2011年秋季中小学语文英语教学录音磁带目录》。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已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作业本,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再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同时,严禁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其他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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