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son(沃森)赢了。这些微型集成电路很快就会进入神殿,和其他那些打败过人类的机器相提并论,比如战胜卡斯帕罗夫的超级计算机“深蓝”。不出所料,这次胜利引发了人们异口同声地表示对“计算机霸主”的焦虑,他们认为微型集成电路的胜利意味着人类大脑的衰落,或者至少标志着转折点的到来。
对我个人而言,比赛有点扫兴,感觉就像是IBM的大型营销活动。我认为,沃森的胜利恰恰证明了我们的大脑是多么了不起的血肉机器——电报、电话、电脑,这些发明只是可怜的替代品。自然选择本身做得很好,不用替它担心。
我们从能量效率开始说吧。人类大脑最不寻常的特性在于它的能耗比灯泡还低。换句话说,数以万亿计的突触互相交换离子和神经递质,用掉的能量居然还不如一个小小的白炽灯泡。跟深蓝相比,当这台机器全速开动时,它甚至有着火的危险,需要特殊的散热器来保持凉爽。而同时卡斯帕罗夫连汗都没出。
这同样适用于沃森。我找不到有关它能耗的可靠信息,但无论如何,它需要的能量是竞赛台上所有人类大脑总和的几万倍。这点能量看上去也许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进化本身早就意识到,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源匮乏的世界。电脑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我兜里现在就有个正在浪费能源的电脑),我们需要想办法让它们更有效率。幸运的是,我们的头颅里就锁着一个理想的原型。
另外,沃森展示了元知识的力量,也就是“知道我们知道”的能力。就像沃恩·贝尔几个月前指出的那样,这才是沃森真正的创新之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预先存有知识,在计算上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约束满足搜索,为一个不存在数学题那样确定答案的问题找到‘最适合’的答案;另一种是局部搜索算法,在进一步搜索不可能得到更好结果时给出提示,换句话说,什么时候结束计算、得到答案,毕竟数据是用不完的。”
我们的大脑预装了元知识,我们不仅“知道”,还知道“我们知道”,也就是那种“知道”的感觉。我最喜欢的例子是“话在口边说不出”——你偶遇一个老朋友,却想不起来他的名字;或者你怎么也想不起来最近某部电影的名字,尽管能详细描述其中的细节。
这种心灵短路的有趣之处在于,尽管大脑想不起来这些信息,它却坚信自己知道。我们模模糊糊觉得,如果继续回想忘掉的名字,就一定能找到。
这就是“知道的感觉”的重要之处。这种感觉是我们能够找到答案的信号,标志着只要继续想下去就能找到答案。
这种“知道的感觉”阐释了情感的重要性。首先要注意的是,这些感觉总是十分精确。例如,哥伦比亚大学的心理学家珍妮特·梅特卡夫展示了在细枝末节上,“知道的感觉”能够如何预测我们的实际知识。想想看这有多牛,元认知的大脑能够即时评估涌入大脑皮层的所有真相、错误和琐事。结果反映到认识上,就是直觉,它告诉我们该不该按铃抢答。沃森至少在一方面赢了,因为它的直觉比我们快上一丁点儿。它知道的并不比我们更多,它知道的只是它已经知道的。
我并不是在否定IBM工程师们的成就。沃森是个伟大的机器。然而,我认为沃森胜利的真正意义在于,我们还需要好好学习自己脑袋里的软件和硬件。如果我们要生活在一个满是机器的世界里,那么这些机器最好还是借鉴一下生物。自然选择很久以前就了解到,没有效率的计算不是长久之计。
链接:沃森是怎样工作的
概括来说,沃森首先由IBM工程师事先导入一个庞大的知识库。比赛中,当沃森得到了带有线索的电子文本,它将运行一系列复杂的算法对其进行分析,挑出关键词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句法结构。然后根据这些关键词开始进行联想,从而产生或者排除一些可能的答案。这时,之前相同类型题目的答案和相关线索都会被参考。当沃森第一个抢答到问题,节目显示出沃森得出的前三个备选答案,以及它对每个答案的自信程度,最后沃森将选择自信程度最高的那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