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5日 星期二

    银行将取消34项收费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5日 11版)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记者温源)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今天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服务价格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

        所涉收费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强调保障公众享有基础金融服务的权益。包括免除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和销户手续费;免除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免除存折开户、销户和存折更换工本费;免除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免除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等。二是充分考虑人民群众使用最为广泛的基础金融服务。包括免除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等。三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银行履行收费告知义务,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