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子女勤俭持家辛苦一生;善待他人努力工作奉献一生。”
雪白的挽联上,朴实无华的语言,是对一位检察官盖棺定论后的最高奖赏。
2010年11月10日,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哀乐低回,人们胸佩白花,缓缓步入灵堂,向因工作繁忙一再推迟治疗,最终被病魔夺去生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厅级检察员、优秀共产党员、模范检察官刘宝瑞作最后的告别。
责任重如天
胸前别着检徽,就意味着一种至高无上的责任。对刘宝瑞来说,自从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起,如刻碑勒铭一样,牢记了两个字——责任。
1980年北京大学毕业后,刘宝瑞被分配到高检院工作,不久调到反贪污贿赂总局,一干就是30年。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他逐步成长为法律功底深厚、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先后参加了河南省汝州市原市长徐中和受贿案、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系列受贿案、胡长清受贿案、成克杰受贿案等30多起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大案要案,负责审查督办了数百起疑难复杂案件。
同事们评价说,刘宝瑞秉公执法,实事求是,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平凡 但不平庸
刘宝瑞同志甘于平凡,但不甘于平庸。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刘洪林的评价。
的确,刘宝瑞的工作属“职业行为”。“职业行为”往往平凡。但是能在平凡的工作中克服平庸,平凡到一个境界就难能可贵了。
1999年底到2000年7月,刘宝瑞全程参与办理成克杰受贿案。案件办理前期,他受命限期审查相关材料,他瓜剖豆分地分析每一条信息,从中筛选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在领导规定的期限内拿出初步审查意见,为领导决策起了很好的参谋作用。
如同赛场上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一样,接受任务后,他就迅速进入状态。此次办案,主要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取证,刘宝瑞累计出差200余天,其中元旦、春节、五一都没有休过假。
经过审慎的努力,办案组最终查明了成克杰受贿的犯罪事实。
刘宝瑞的平凡工作,保证了党和政府对腐败分子的严惩不贷,不仅换来了良好的口碑,也换来了一项项殊荣。
1997年1月,为表彰刘宝瑞在办理胡建学受贿案中的突出贡献,高检院为其荣记二等功一次;2000年2月,为表彰刘宝瑞的优异成绩,高检院为其荣记三等功一次;2002年4月,他又受到高检院的嘉奖;2002年6月,高检院机关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3年2月,为表彰刘宝瑞在办理广西南丹特大透水事故矿难背后系列腐败窝案中的突出贡献,高检院为他荣记二等功一次……
水的品格 水的境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水,有明确的目标。百转千回,终入大海。水在凝结之后能成为刚硬的冰。
刘宝瑞就具有水的品格。办案时,有滴水穿石的韧性,而对待生活,真的如“水利万物而不争”。
刘宝瑞严格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守道德底线,甘守清贫寂寞,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简单朴素是刘宝瑞生活的真实写照,到过他家的人没有不为之感叹的,一个副厅级的干部,却住着70多平方米的房子,其实有多次调大房的机会,只因拿不出购房款而放弃。再看看那基本没有做过装修的房子,过于简陋的家具,那最值钱的还是女儿出嫁时留下的电视机。他的爱人十几年前就下岗了,女儿那时也没工作,但他甘于清廉,却没有半点贪念之心。
共和国需要这样的典型。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刘宝瑞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追授刘宝瑞同志“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0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开展向刘宝瑞同志学习活动。(本报记者 梁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