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决定,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名录的退出制度,定期组织评估检查,对不再符合国家级名录标准的将予以除名。笔者认为此举很有必要,一是可以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管理,将有限的专项资金真正用到非遗保护上去。二是非遗保护最需要的是对传承人的培养。如果没有年轻的接班人跟上,等老一辈非遗传承人离世,那些宝贝也是会自动消亡的。建立退出机制,地方上要想让非遗不被除名,必然会将新鲜血液补充进来。这对非遗的保护是有长远意义的。三是非遗退出机制的建立,作为非遗的动态管理,也能评判出一个地方对非遗保护的成效。若一个地方的非遗“进十退九”,其工作是否得力,可一览无余。因此非遗保护,有进有退,方能成为一方“活水”。
江西湖口 王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