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两则新闻颇值得一起参看:其一,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公布了2月21日应与会的全部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出勤情况,请假缺席人员全曝光;其二,新疆石河子市政协秘书处21日向媒体通报说,三名委员因为去年不参加活动亦未请假被劝退,失去委员资格。
每年的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履职情况总是成为关注焦点。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各地两会加大向社会开放的力度,人们越来越关注代表、委员的民主素质和履职能力,各级人大、政协也开始采取种种措施加强代表、委员的调研、培训以及相应的监督。代表、委员是民意的代表和公权力的执行者,理应受到监督,完善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是大势所趋。
此次,广州曝光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和石河子市劝退不参加活动的政协委员,都充分体现了对公职人员是否认真履职的监督。像石河子市的三名政协委员,在过去一年没有参加政协的任何活动,就属于零履职,是典型的不作为,被劝退是维护公权机关形象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要知道,按时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只是政协委员应达到的最基本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怎么履行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职能呢?同样,人大代表肩负选民的重托,他们的勤勉程度既关系到集体民主决策的实际效果,又关系到公民的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
进一步看,代表、委员评议政府工作,替民众谋利益,为国家发展献计,他们的履职状况直接反映出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个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代表、委员头衔当成虚职、闲差,对参政议政缺乏应有的重视,平时不关注民意,不愿意在调查研究、提案陈情上下功夫,甚至缺席会议、活动,这既是对民意的辜负,也是对公职身份的亵渎。因此,提升代表、委员们的民主素质,使其与自身担当的重任相适应,亦是一个严肃的课题。令人欣慰的是,目前不少地方都建立了代表、委员绩效考核制度,对代表、委员的履职进行切实监督,提高了他们的能力和水平。从这个角度看,广州市的曝光与石河子的劝退有助于促进代表、委员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更好地服务民众。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责任和义务。因此,代表、委员必须带着责任和使命,认真履职,不负重托,真正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