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中国城镇化进入快速扩张阶段,城镇化水平由1979年的17.9%提高到2009年的46.6%,但快速扩张中的城镇化质量堪忧:一是盲目追求城镇化速度,导致耕地、水资源等重要资源过度消耗,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二是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忽视了市场动力培育;三是单纯靠土地城市化去推进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四是单纯靠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去推进城镇化,忽视基础建设、环境生态建设;五是注重城市硬件建设,忽视城市软件建设及城市文化建设和城镇居民素质的现代化;六是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利益没有得到根本保障,甚至出现非法强制拆迁、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
因此,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核心,实现我国城镇化发展方式的转型,已成为当前推进城镇化的当务之急。一是要努力提高农民工在城市生活质量,让农民工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要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要让农民工在城镇就业有岗位,收入有保证,居住有房屋,生活方便安全,社会保障完善,让农民工平等地享有城市市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政治权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市民。二是要发展两型低碳化城镇,建设对大自然干扰最小的生态城市。要更好地解决城市与环境资源的协调问题,可通过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小区、绿色产业等,构建成低碳生态化城镇。三是坚持以产业发展促进城镇化。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镇化,提升各类工业园区的发展质量,推进新型工业规模化、优势工业高端化和特色工业集群化。积极发展城镇劳动密集型产业,广开就业渠道,提高城镇化对劳动力的吸纳消化能力。四是调整优化城镇化动力机制,实现外在动力与内生动力的最佳结合,改变单纯依靠政府外在行政力量推进城镇化的传统动力机制,要着力培养城镇化的内生动力、市场动力,通过完善城乡生产要素市场,让更多的民营经济主体参与城镇化,更多让市场引导农民自由迁徙与自愿转移。五是实现多种城镇化模式共同发展。中国的城市化应该是多种模式并存,要改变千城一貌的相互攀比。既要发展大城市、城市群或城市带(圈),又要发展中小城市,既要发展农村重点城镇,又可实行农民生活就地城镇化。
(作者系湖南商学院经贸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