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十二五”期间,个人所得税要找到合理方案和时机加快推进,基本的原则仍是降低低端税负,适当增加高端税负,特别应强调将高端收入者工薪以外的收入综合进来。按照现在工资薪金2000元的起征点,70%的工薪收入阶层已经不纳税,中国所有的农村区域也不纳税,提高起征点对真正这些需要得到扶助的人,没有一分钱的好处;而剩下只有30%仍然交税的人,提高起征点后真正降低的税负,每个月只有几块钱、十几块钱,但那些高端收入的,年薪是千万元计的富人,提高起征点后减少的税更多。很显然,不能简单局限于所谓起征点的考虑。要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争取形成综合,真正使得高端收入的人更多缴税。个税走向综合制的过程中,应该引入家庭赡养系数,掌握各个家庭具体的收入信息,合理实施调控,所以应该加快信息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