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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星期四

    一根都不能多

    作者:周立文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02版)

        本期话题:

        香港为了控烟,实行只允许带19根香烟入境的新规。

        笔记观点:

        如果我们的卷烟厂依然是“一家都不能少”,那么,用什么办法实现承诺呢?

        “19根新规”在香港施行数月,至今仍质疑声不断,甚至有几个立法委员也站出来呛声。一盒标准包装的香烟内装20支,香港特区海关却只允许你带19根入境;多出来的那一根怎么办?要么扔掉——关口设有专门的弃烟处;要么纳税,一根烟的税金据说够买几根烟的,这也许不会让你心疼,但纳税要排很长的队,却必然让你心烦。香港烟民众口一声地抱怨香港海关“搞搞阵(瞎捣乱)”,而我却从这“一根都不能多”的新规里,感觉到一种类似于“第22条军规”的幽默,这幽默并不黑色。

        香港控制香烟入境的政策是步步收紧的。2008年2月,香港海关做出规定:每位过境入港人员,最多只能携带香烟3包(60支)或雪茄15支;仅仅过了两年,规定再次被修订。

        “19根新规”的确定,可谓处心积虑,其用意无非是限烟,是给带烟入境的人制造不痛快,让你少抽烟甚至把它戒掉。在香港,特区政府已经成功地制造出了这种气氛:香烟邪恶,香烟恐怖,烟民自寻其害,烟民不受待见……

        这两年我多次去香港,对此感受至深。有一次我住在沙田,忽然发现兜里没烟了,便到酒店旁边的小店里买了一条万宝路。拆封后看见,在每个包装盒的上方印着的不是骷髅、残肢,就是焦糊的、变形的面孔。那烟抽在嘴里味道怪怪的,不知道是香烟,还是我的舌头,突然间“变质”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抽万宝路了。

        另一次我乘港铁前往香港中文大学,一下车便点上一支烟。旁边一位女士轻拍一下我的胳臂,然后笑着往上指了指。我蓦然发现这月台有遮雨的顶板,按港府规定,这就算是“建筑”了,属于禁烟区域。在车站的左侧立着一个垃圾箱,刚下车的乘客或站或蹲,在那里抽烟。香港的垃圾桶顶上都有烟灰缸,旁边有告示:把烟头塞到垃圾桶内,罚款1800元港币;把纸屑之类的东西扔进烟灰缸,也是罚款1800元港币。在中文大学的宿舍楼、饭厅和图书室外面,禁烟告示随处可见,违反规定在校园内(包括露天)抽烟的,将被处以罚金5000元港币。

        烟叶的原产地并不在中国,它是道地的舶来品,早在明代烟叶即已在国内种植。纸卷洋烟19世纪末开始在中国销售和生产,它是耻辱的《南京条约》的产物。

        “日高编箔烘烟叶,雨歇携枷打豆其。”洋烟在中国推广和泛滥的过程,一直不断地伴随着诗意的美化。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老上海的香烟包装盒和招贴上,大多是这样的画面:身着旗袍或比基尼的美女,手上夹着香烟,一脸的灿烂。这种灿烂至今仍写在国产香烟的烟标、烟盒上,写在烟民的脸上。

        且看那些香烟品牌:中华、中南海、熊猫、骄子、金鼎、一枝梅、将军、红双喜、好日子、东方红……用尽了美好的词汇。再看烟草广告:“山高人为峰”、“一品黄山,天高云淡”、“鹤舞白沙,我心飞翔”、“万马奔腾,红河雄风”……纷纷玩起了隐身和飘逸。

        中国拥有香烟品牌数百个,比全世界香烟品牌之和还要多。按照国际公约要求,香烟包装要多样且轮换使用健康警示,警示应覆盖烟盒50%以上的主要可见部分。国产香烟的外包装大多不符合要求,而且包装越来越豪华精美,越来越喜庆。

        根据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我国承诺在2011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承诺期限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车站、商场、餐厅、医院等公共场所照样有人吞云吐雾。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抽烟群体,人家是“一根都不能多”,如果我们的卷烟厂依然是“一家都不能少”,那么,用什么办法实现承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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