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老年法》修改草案把“常回家看看”之类的内容写了进去,我觉得这是个进步。但只是鼓励子女回家“看看”还远远不够。多少年来,儿女们回家过年,放下行李,就开始享受亲情,一大堆脏衣服让年迈的母亲搓洗,访友聚会喝得醉熏熏让父母担心,通宵达旦地打牌让父母牵肠挂肚。回家过年那十天半月的假期应该是儿女们最好的“尽孝日”,可以为老人的生活作些安排:柴米几许,木炭若干,老房子如有破漏请人来翻修;给老人买点生活必需品,带着老人跑跑医院,进进药店,嘱托近邻照看……要“常回家看看”,更要常回家“干干”。
云南读者 朱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