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7日电(记者金振娅)“在抽查的河北、江西等10个主产省区309家企业生产的492批次的烟花爆竹产品中,有122家企业生产的14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5%”。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据介绍,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标志、引火线、禁用药物和燃放性能,较为集中的是标志和引火线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两项问题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0%。
李元平指出,近期,质检总局对春节热销的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项抽查和全国联动抽查。本次抽查突出对集中产区生产企业的抽查,扩大了抽查覆盖面,重点抽查了中小企业的产品。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91.07%、83.6%、46.77%,小型烟花爆竹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