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靳晓燕今天从教育部在京召开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获悉:以探索多样化招生选拔办法、重视和提高实践水平、正确把握学位论文标准、着力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为努力方向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在铺开。
据介绍,经教育部批准,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学校有清华大学等64所。改革试点工作将围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个中心任务进行,具体包括课程体系改革、导师队伍建设、考核方式改革等七项。
据了解,我国是从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生的比例,已从2008年的6%提高到25%,预计2011年将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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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都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目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总数达到38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