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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15日 星期六

    新郑一村一律师创新基层调解

    《 光明日报 》( 2011年01月15日   03 版)

        本报郑州1月14日电(记者崔志坚)河南省新郑市高皮匠村村民老丁家因一处房产“闹”得全家一年多没得消停,也没个结果,上个月在专业律师调解下,两天就化解了这一房产纠纷。该村支部书记王喜林说,多亏“一村一师”制度了却这桩心事。

        人民调解员制度已经成为化解农村矛盾的一项重要保障,可有时遇到需要更专业、更新的法律知识才能解决的纠纷时,人民调解员往往会心有余而力不足。河南省新郑市司法局推出了“一村一(律)师”制度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全省率先探索出了基层调解新路子。

        王喜林没少为老丁家的事操心,他与其他调解员反复调解,老丁家始终没有为大儿子因车祸死亡留下的一处房产达成协议。王喜林电话请来高皮匠村的“专用”律师苗卿瑞,才解决了问题。目前,新郑市333个行政村都有自己的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员。

        2006年,新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了“一村一师”制度,2008年又选聘了1000名群众威望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过几年的实践,形成了目前“一名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加三名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格局。大量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了有效调解。

        郑州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新郑市把‘一村一师’和人民调解员制度结合起来,在郑州市乃至全省都是首创。人民调解员解决基层‘家长里短’类的摩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解决涉法涉诉类纠纷,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无缝对接。”自2008年“一村一师”结合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新郑市仅农村法律顾问已调解纠纷1000多起,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3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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