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邢宇皓)在今天开幕的“中法食品文化及地理标志交流高峰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表示,截至2010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对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
目前,我国地理标志已涉及酒类、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产品。“十二五”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将推动相关立法,并扶持符合要求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特色产品纳入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当地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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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邢宇皓)在今天开幕的“中法食品文化及地理标志交流高峰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表示,截至2010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对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
目前,我国地理标志已涉及酒类、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产品。“十二五”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将推动相关立法,并扶持符合要求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特色产品纳入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当地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