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王逸吟今天从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2010年1-11月份,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75件,审结1021件,比2009年同期上升22.13%,生效判决人数达1637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表示,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他同时指出,由于犯罪竞合及其他方面原因,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和非法经营罪处理的,这些都没有记入上述统计数据当中。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在会上介绍,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参与单位之一,公安部开展了“亮剑”行动。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破获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00多起,抓获了犯罪嫌疑人4000多人,涉案总金额价值23亿元人民币,各项数据都是2009年同期的3倍以上。这说明了警方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也说明了知识产权犯罪在当前的条件下依然呈现出高发的态势。
高峰同时表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一种国际性犯罪,被称为国际化的“经济毒品”。对这种犯罪,我国公安机关的理念是“精确打击、全程打击”,坚持开展多边和双边执法合作,来共同应对日益猖獗的国际化“经济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