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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袁本涛(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校车安全,地方政府是第一责任人

    《 光明日报 》( 2010年12月31日   02 版)

        本报讯(记者 靳晓燕)湖南省衡南县“黑校车”坠河惨剧中,转瞬间14个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谈及此,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袁本涛教授情绪激动,在他看来,用租用的三轮车当校车简直不可想象;而就校车安全而言,政府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应当把教育放在心上,应当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

        袁本涛说,早在2007年我国就已制定了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并没有认真执行,特别是农村地区仍有大量不合格校车。“标准不能执行的困境在哪里?有没有研究过,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果是经费问题,政府部门就应该想办法解决;如果是司机短缺问题,就应该组织相应的培训——培养合格的驾驶员。在衡南校车坠河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由家长凑钱雇的黑校车。那么,监管部门哪里去了?”袁本涛认为,这是当地政府缺位、不作为的一个典型案例。

        袁本涛指出,虽然衡南县有关方面已经启动了事故问责程序,6名相关责任人被免除了职务。但是校车安全不仅仅是学校的事,也不仅仅是教育局的事,更是当地政府的事。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现在不少农村正在进行“合村并校”,事实上,“合村并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如果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校车、住宿、饮食等条件没有跟上,又没有安全保障,我们就应该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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