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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咱村的农民水务员,“棒”

    ——农民“水官”破解农田水利管护难题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23日 06版)

    本报通讯员 楼 峻 王 磊 本报记者 严红枫 何 平

        “有群众反映山塘水库被承包者开启涵管放水,为备春耕,及时制止了放水行为。”翻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上屋村村民池建府手中的水事日记,类似的记录还有很多。

        2009年6月,干了半辈子农活的池建府被推荐为上屋村的“农民水务员”,从此,池建府除了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还要承担上屋村的自来水管维护、水费收缴、巡查2000米长的干渠和4座小山塘、管理1座泵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等工作。

        和池建府一样操心农村涉水事务的农民“水官”,金华市目前有2000余名。为探索建立健全农村水利设施的长效管理体制,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金华市水利局开展了农村农民水务员队伍建设,由每个行政村推荐一名农民水务员,经水利局培训后上岗。“这些农民‘水官’,已经成为农村水务管理的主体,有效解决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难的问题。”金华市水利局局长包晓华说。

    农民水务员队伍亮旗

        地处浙中丘陵地带的金华市,近年来掀起了新一轮农村水利建设高潮,截至2009年底,全市已建成小型水库817座,加上山塘水库数以万计。如何维护管理这些散落在乡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解决这些直接影响到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问题,成为金华市水利局的当务之急和迫切需要。

        “建设与管理同样重要,水库、山塘、河道、渠道、水域和饮水设施等农村水利工程量多面广,需要有人去管,并且管好它。”包晓华局长告诉记者,众多的水库山塘星罗棋布地分布在各乡村,一旦疏于管理,容易酿成大祸,后果不堪设想。农民饮用水工程建成了,如果没有管好,那么就会失去工程效益。

        2008年,金华市水利局提出把组建农民水务员队伍、建立完善农村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作为水利部门促进农村水利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农民“水官”门槛不低

        用村民的话来说,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宋宅村34岁的农民“水官”宋春龙,是村里的一位优秀青年,“责任心强”是村民的一致评价。此前,宋春龙是宋宅村青塘水库的安全巡查员,还负责自来水费的收缴,工作琐碎,仅有每月50元钱的补贴,但宋春龙却一直干得很认真,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全村一致推荐他为农民水务员。

        据金华市水利局副局长贾跃俊介绍,村级农民水务员以村为单位,每村一名。同时,明确规定村两委主要领导不能兼任农村农民水务员。各村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竞聘,由村两委推荐并张榜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送乡镇(街道)审批,报区水利部门备案。

        这些上任的农民水务员,身上除了“农民水官”这个头衔,更多的时候还要担当起“五大员”的职责:水利法规知识、水事活动的“宣传员”,本村水利建设计划编制和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员”,本村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维护的“巡查员”,本村水利工程蓄灌泄调度及水事矛盾等的“协调员”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帮助转移群众的“疏导员”。

    小“水官”发挥大作用

        长期以来,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人员的缺失问题突出。以金华市为例,以往的乡镇水管员多是身兼多职,主要从事乡镇政府的其他工作,水利管理仅是附带性质的工作,部分乡镇甚至没有水管员。大部分行政村又没有很好地落实水利设施管理人员,村里没人管,乡镇政府又鞭长莫及,大多农村水利设施处于“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政府管不到”的“三不管”境地。

        随着农村农民水务员队伍的组建,金华市已从中获益良多。但这支2000多人的农民“水官”经费如何保障?“水利经费可以保障。”包晓华说:“宁可少建几个水利工程,也要解决已建工程的管理问题。”

        这个想法得到了其他部门的理解和支持,金华市明确市、区两级财政负责制定资金补助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对农村农民水务员队伍实行补助,并根据实施效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当时确定的农村农民水务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按1000元—1500元发放,年终考核为“优秀”的,再适当给予奖励。今年,该市又进一步明确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农村农民水务员发放补贴,区财政按1:1配套。同时,由财政出资为农村农民水务员统一配备雨披、雨鞋、电筒、扳手等工具。

        “农村农民水务员组建后,农村涉水事务有了管理主体,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涉水突发事件,优化了水资源配置,加强了乡村水利建设和管理,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完善县、乡(镇)和村三级水务管理体系,将为农村水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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