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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经济观察

    超越“山寨”

    新闻观察员 郭丽君 《 光明日报 》( 2010年12月12日   06 版)
    杨威绘

        最近,美国苹果公司的iPad平板电脑刚在中国流行,就有国内企业仿制出aigopad、frepad,市场销售也异常火爆。对于这种“山寨现象”究竟应如何看待?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明确表态,对“山寨”产品要区分知识产权,而不是直接对企业或者产品否认或肯定。如果“山寨”却不侵犯知识产权,那么还是应当支持的,因为模仿也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发展。

        “山寨”产品是知识产权保护里面的一个重要内容。杨学山说,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应考虑和平衡两方面的利益:一方面是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另一方面是广大的用户。也就是说,保护知识创新,促进着社会进步;使用创新的成果,也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我们应对“山寨”产品重新定义,如果一个产品从里到外丝毫不差地仿制,那就是假冒,应该毫不手软地打击;如果模仿的产品技术上有创新,质量上有保障,又物美价廉,那就应该支持。 

        “山寨”产品已经成为电子信息行业发展不容忽视的力量。工信部在今年初发布的2009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公报中指出,“山寨”产品已从手机向彩电、计算机领域延伸。这一现象的出现,和高新科技领域的特质有关系。目前正是电子信息领域蓬勃发展的时期,创新技术和产品层出不穷,哪一种技术、哪一种产品能够打开市场、站住脚跟,其他的资金、技术、人才就会产生聚集效应。任何企业都无权以技术壁垒为由,阻止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合法的竞争也催生了产品的成熟。

        因此,“山寨”也是一个成长过程。行业内各种标杆产品能迅速吸引消费者眼球,形成购买潮,同时也吸引同质企业效仿。在美国,自从iPhone手机面世以来,苹果就与诺基亚、摩托罗拉和HTC等国际电子信息巨头展开唇枪舌剑,各家公司均相互指责对方“山寨”了自己。比如,摩托罗拉投诉苹果侵犯了自己的18项专利。结果是这个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消费者的选择权得到极大满足。 

        比如,盯着iPhone进行市场研发的联想乐Phone,以不到一半的价格,让中国消费者享受到了与iPhone手机相差无几的消费乐趣,但是最关键的部分——操作系统却截然不同,自主创新的推送功能也让乐Phone手机更加智能。不仅如此,联想董事长柳传志表示,明年将对标苹果iPad推出联想“乐Pad”平板电脑。因此,这样的“对标战略”值得肯定。 

        模仿是创新的第一步,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前期模仿进而赢得发展,是包括一些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在内的许多企业曾经走过的道路。只不过,模仿之后的创新更加重要。奇虎360公司初期也是走了一条“山寨”道路,但最终还是靠创新由小做大,从微创新到技术革命。自从转型做永久免费的杀毒软件后,只用了8个月时间,360杀毒1.0正式版用户规模就突破2亿。

        近日,360推出四引擎杀毒软件,仍对用户永久免费。360公司称,该产品新增了自主创新的QVM人工智能引擎,为世界首个成功应用的第三代杀毒引擎,主打智能杀毒,支持脱网杀毒,并“欢迎(同行)打擂台”。 

        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山寨”是一种迅速抢占市场和用户的战术。只要没侵犯知识产权,“山寨”又何仿。然而,对一个想做大做强、而不是一时贪图小利的企业来说,真正需要做到的,是以自己的创新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去,引领产业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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