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立即集中组织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加大2010年尚未结案的重大文物案件及以往积案等查处力度,并在2011年1月15日前把汇总情况上报。
盗掘猖獗触目惊心
近年来,受高额利润的驱动,盗掘、盗窃、盗捞、倒卖、走私文物案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8年到2009年,全国公安部门共立文物案件1989起,其中盗掘古墓葬案件937起,占47%,是各类文物案件中最高的。
在去年9月开始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陕西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在对西安市周边古墓葬集中区域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个村庄附近有32个直径50公分、深5—6米的盗洞,现场遗留大量唐代粉彩陶俑、汉砖、瓦罐等残片,周边还密布无数洛阳铲留下的探眼。盗掘猖狂程度令人触目惊心。
国家文物局下发的通知中提到:“今年以来,河北邯郸赵王陵、广西桂林靖江王陵、山西曲沃天马曲村遗址、河北沧州献县汉墓群、青海都兰热水墓群、陕西咸阳唐建陵、青海玉树达那寺、陕西西安明惠王墓、湖北随州擂鼓墩古墓群、江苏徐州汉楚王墓群、湖北枝江青山墓群、陕西西安秦东陵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先后发生盗掘古墓葬、盗窃石刻文物案件。”
犯罪分子在严打态势下,公然侵害帝王陵墓、重要遗址和墓葬群,惨痛的教训再次提醒人们:田野文物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保护难度日渐加大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文物案件看,文物犯罪呈现组织职业化、行为暴力化、手段智能化的新特点。
不法分子流窜作案、团伙作案频发,组织严密,分工细化,形成了盗窃、盗掘、销赃、走私“一条龙”地下文物犯罪网络,职业化特征日益明显。陕西唐贞顺皇后陵(敬陵)石椁,是国家一级文物,2005年被盗掘走私出境。今年,我国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将其成功地从美国追索回国。让办案人员惊诧的是,这件重达27吨,长4米、宽2.6米、高2.3米的庞然大物,竟然能走私出境、漂洋过海到达美国,足见犯罪手段之专业。
犯罪分子由暗偷变为明抢,恐吓、威胁人民群众,暴力伤害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甚至持枪、持械武力对抗公安民警,犯罪行为丧心病狂、令人发指。今年9月22日夜,陕西澄县巡查民警当场抓获一名盗墓者,带回巡警中队讯问。凌晨,十多位身着迷彩服的男子,手持洛阳铲、钢棍、铁锨等工具冲进巡警室“劫狱”,3名警察奋力反抗,终因寡不敌众,被严重打伤,犯罪嫌疑人带着手铐被劫走。虽然犯罪分子最终落入法网,但他们的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红外夜视仪、金属探测器、高压电机、防毒面具、高倍军用望远镜、GPS、电子地图等先进设备被犯罪分子广泛利用。在已破获的案件中,上述设备多次出现,已成为犯罪分子较为常用的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的智能化使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难度日益加大。
面对一双双贪婪的眼睛,一只只罪恶的黑手,包括古墓葬在内的田野文物,成为文物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目前,我国共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91万余处,其中大量的古墓葬、古遗址、古寺庙和石刻造像位于荒郊野外。与此相对应的是,全国文物工作者总共还不到9万人。目前,不可移动文物中相当一部分的日常安全巡查任务均需由最基层的县文管所(博物馆或考古队)承担。根据对北京、河南、湖北、江西、辽宁、陕西等23个省市区的初步统计,县级文管所共有从业人员7356人,有的文管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
在人员极度短缺的同时,文物巡查、监测装备的落后则是另一个无法回避的短板。目前,绝大部分基层文管所都没有巡逻及安全检测设备,文物部门工作人员往往在处理文物突发事件时,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耽误到达第一现场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在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等地域面积广阔的省区,众多偏远地区甚至没有公共交通工具能够到达。
还有大量的古墓葬尚未发现或未被文物管理部门列入文物保护范围,造成发案后不能及时发现,形成大量隐案。即使发现,往往是事过境迁,不利于侦查破案,客观上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齐抓共管 协同作战
面对严峻态势,我国政府毅然向文物犯罪亮剑。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共同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在历时7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公安和文物部门密切配合、攻坚克难,以雷霆之势,亮斩蛇利剑,取得辉煌战果。这次名为“斩蛇”的专项行动,共侦破文物案件541起,其中盗掘古墓葬案件396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文物2366件(套),包括国家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156件、三级文物376件。“斩蛇行动”痛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一些地区文物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良好的文物管理秩序得以恢复。
自古以来厚葬的风俗“造就”了盗墓的历史,打击盗墓犯罪、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任务,只靠一两个专项行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起长效机制才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采访中,不少文物工作者和公安干警表示,各级政府对文物安全的重视程度是事关成败的关键性因素。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县、长沙县、浏阳市等地连续发生11起盗掘古墓葬恶性案件。案件破获后,2009年9月1日起,《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市,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绩效管理范围。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首长为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果辖区的古墓葬、遗址发生被盗掘事件,就取消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年度绩效评先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办法》还要求负责文物安全的相关机构、人员要与文物行政部门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设奖惩制度。据了解,《办法》实施一年来,长沙市的地下文物,包括墓葬等都平安无事。
今年,咸阳市在“4·3”建陵石刻被盗案件发生后,市政府强力督促,县、区政府和文物、公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市文物安全形势大为改观。这些例子都说明只要当地政府有决心、有力度,文物犯罪就打得掉、防得住,文物安全就有保障。
“斩蛇行动”彰显了我国政府打击盗墓的决心与气魄。只要盗墓一日不绝,亮出的斩“蛇”之剑就一日不会入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