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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多地加油站超价售柴油被查

    记者冯蕾 《 光明日报 》( 2010年11月27日   03 版)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的加油站柴油价格执行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四川、湖北、江苏等多地加油站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对此,发改委要求对其进行严处。

        据了解,近日,国家发改委组成检查组,对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浙江、江苏、辽宁、江西、山西等地加油站柴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实,四川省西昌市月苑加油站采取短缺数量、虚开发票等手段变相涨价,实际以每升9.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5元高出2.45元;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2元高出1.48元;重庆市云阳县高阳老鹰岩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0元高出1.50元。此外,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华兴加油站、河南省郑州市大桥石化兴隆加油站、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供销社有限公司店头加油站、江苏省铜山县桃园加油中心、辽宁省锦西炼化总厂加油站、江西省泰和县再生资源总公司长城加油站、山西省盂县特油公司加油站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上述价格违法案件,已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上述加油站立即整改,停止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的行为,没收多收价款并处以相应罚款。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加油站存在超价销售、变相涨价,以及短缺数量、强制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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