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 从最高人民法院与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的56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全部在全国政协办公厅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许多提案已直接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座谈会上指出,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法院贯彻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每一件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要积极采纳人民政协提出的真知灼见,真正使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成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