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梦空间》是一部以商业为目的,为吸引大众好奇心而虚构的电影。它里面所讲述的观点,其实并不存在科学依据。
在电影的情节中,谈到主人公及其团队曾努力进行大脑的植入,以达到操纵遗嘱的目的。影片使用了无意识这一元素,只是为了吸引大家的兴趣。无意识被当做是一个惯常的、可被操纵的事物为犯罪简单利用,这些所为都是通过对神经器官损害性很大的麻醉剂进行的。
在这部影片里,谈到了无意识的三个层次结构和情况,这些都是没有得到任何科学和心理分析的验证的。也就是说,无意识在靠近意识边界的地方,是前意识。但无意识本身,不像电影中所说的那样,而是完全是一种自己自主的动力活动, 它是不受理性的干扰的。影片让人们误以为通过无意识,可以操纵别人——一个拥有记忆、刻板定型和情结等的个体。
从无意识上讲,只有在主体许可的情况下,它才可以被干扰。没有他人的许可,是不可能去操作别人的无意识的,因为存在着拒绝。即使这个拒绝是有意识的和自愿的,也都会影响着无意识的结构。从技术层面上讲,主体处在催眠的状态下,是可以被操纵并进行互动的。但做催眠的时候,需要得到咨客的同意,咨客有进行互动的愿望。
而另一方面,尝试进入另外一个人的无意识中,或说梦中,却是有可能性的。那就需要运用语义场(能量信息场)的技术手段,即一个人将自己的意向转移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体上。每个事情在实际发生之前,都会先有能量的聚集。能量带有信息,当你接收到另一人的信息后,自身的能量会根据信息来组织。能量在变成实际发生的事情之前,通常先形成影像,梦实际就是一个影像。我可以和一个人在一起,做他做的梦。但梦总归是一个人的病理反映。因此,当我的无意识和他的无意识混合的时候,我的病状化会更严重。病状最深的人总是能够占据比他弱的人的上风。无意识领域也是情结的领域,即停留在那里没有被投入的那部分被拒绝的能量。当一个人能够分享另一个人的无意识的时候,他已经是处于病理的阶段了。
所以,虽然进入另一个人的梦是可能的,但通过进入一个人的梦去操纵他是不可能的。在主体许可的情况下,只有在催眠的状态下才能操纵他的无意识。
此外,在影片中,缺少一个持久的标准。我们人类,在任何的认知、想象或科学研究的过程中,都需要一个标准,一个物理出发点。当一个人思考的时候,他是从自身身体的实在出发的。我们需要一个化为物质形式的,拥有肉体的个体。从这个此时此地的点,我们来认识整个时空的动力活动。如果这个点不存在的话,我们就不“是”也不存在,我们没有任何的身份。在影片中,缺少这样一个作为标准的点的参照, 没有一个身体的落脚点。因此,也就没有认识实在的标准。 绘图 赵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