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 日前,一份“文化名人出场费报价单”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报价单显示一些文化名人的出场费少则三四万元,多则数十万元,有评论认为这样的酬劳多少有点意外,有的认为这是应得的,还有人拿其与影视明星的出场费相比,认为文化名人的出场费过低。对此,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李道新表示,在一个社会里,能够被称为“文化名人”的,应该是那些具有一定的原创思想、为文化建设作出杰出贡献并拥有相当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无论多高的出场费,都不足以反映“文化名人”的实际价值。
李道新说,“文化名人”出场费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搭场者与出场者两厢情愿,各得其所,原本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化名人”出场后的作为是否符合普通公众的心理预期。其实,随着出场费的攀升,公众对“文化名人”的期待也会越来越高。真正应该反思的是,“文化名人”自己是否有不断更新的“文化”内涵满足愈益高涨的公众需求?更进一步说,是否有不可多得的思想能力开启未来社会的文化潮流?或者,在将自己成功地从“文化名人”转型为“娱乐名人”之后,文化名人是否能够承受有朝一日被“粉丝”们突然抛弃的落寞和凄凉?这才是文化名人和社会各界需要认真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