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要有哪些资质

    质检总局就相关企业许可审查听证

    作者:记者邢宇皓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21日 06版)

        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 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就《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召开听证会。该细则修订稿已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细则,相关企业将被要求更严格地进行三聚氰胺检测。

        根据此次公布的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生产企业不得使用乳或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性蛋白质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产品作为生产原料,须保证对购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测,并明确,企业仅仅具有包装场地、设备、工序条件,而不是完整生产条件的,将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引人注目的是,该细则要求企业对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或关键点要进行自动化信息记录,对企业生产行为的全过程进行审核,从而更便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在发生质量问题后对产品追源回溯。

        消费者代表与来自乳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基层质检部门、检验机构以及工信部、卫生部、全国妇联代表和质检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一道,就如何杜绝监管空白、加强原料检测、落实企业自检的真实性等问题展开了听证。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质检总局将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论证各项条款,细则将在近期发布实施。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