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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解决收入分配失衡不能单靠“涨工资”——

    分好“蛋糕”是大学问

    本报记者 夏静 《 光明日报 》( 2010年10月18日   05 版)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正在为未来五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定调”。种种信息表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在未来五年的改革中得到全面加强,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省市相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少地方更是借机出台“工资倍增计划”,以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时间,“涨工资”成了一个热门词汇,也为普通劳动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与此同时,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也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2010年上半年,记者应邀参与民盟中央“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专题调研。通过对广东、上海、河南、贵州等地的实地走访,对收入分配机制改革有了一些客观认识:解决收入分配失衡不能单靠“涨工资”,关键还在于分配机制的完善。

    分配失衡的根源在“三大差距”

        改革开放30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有效激发了中国人追求财富的热情,也在客观上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然而,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分配不均又成了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2006年则升至0.496,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0.4的“警戒线”;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失衡的数据背后,有着相当深刻的内在根源。

        其一,源于“二元分割”的城乡差距。民盟调查数据表明,广东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0年的2.67∶1扩大到2009年的3.12∶1;河南省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99∶1,而贵州省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则高达4.2∶1。有学者认为,如果把医疗、教育、养老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5至8倍之间。如此之大的“落差”,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

        其二,源于“发展失衡”的区域差距。就城镇来讲,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地区上海达到28838元,是最低省份甘肃人均可支配收入11929元的2.42倍;从农村来看,最高仍是上海,达到12420元,是甘肃2980元的4.14倍。民盟中央调研结果还显示,即使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广东省,其珠三角地区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差距也从2002年的1.62倍、1.46倍扩大到2007年的1.77倍、1.54倍;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前五位的均位于珠三角地区,排在后三位的均位于山区,最高的是深圳,达26729.31元,是最低的梅州市12109.30元的2.2倍。

        其三,源于“产业特色”的行业差距。民盟中央调研发现,高收入阶层主要集中在金融、通信、石油、电力、烟草、软件、电子等具有垄断性或高新技术性的行业。上海市工资最高的四大行业2008年年收入分别为117463元、75965元、74611元、72079元,最低的四大行业则分别为18349元、23831元、24806元、29085元,相差悬殊。根据官方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

        以上提及的“三大差距”,是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失衡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三大因素既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并由此衍生出户籍制度、社会福利、教育资源、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拦路虎”。要想彻底解决收入分配失衡的弊病,首先必须打倒这“三只老虎”。    

    分配公平的前提是“机会均等”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有不少有识之士提出要培育一个庞大而稳定的中间阶层;党的“十六大”也明确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然而时至今日,理想中的“橄榄形社会”依然没有形成;即便那些勉强跻身于“中等收入阶层”的民众,也不得不承受住房、教育、医疗的重压,丝毫没有外界想象之中的那种闲适。

        专家认为,“橄榄形社会”之所以难以成形,关键是处于低端的劳动者缺乏向上发展的有效通道。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认为:“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鲤鱼跃龙门’、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这不仅削弱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力资本的效率,也导致收入阶层的不断分化与强化——富者愈加富有,贫穷家庭延续贫穷。”

        参与民盟中央调研活动的学者也认为,我国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任务尚未完成,现实中的就业体制界限森严;体制内的劳动者往往能够享受到一切法定的劳动就业及保险福利权益,而处于体制外的人则成为二等劳动者,即使同工也不能同酬,更谈不上享受同一制度保障和同等权利,这就是农民工为什么工资低、无福利保障的体制障碍。

        在阻隔阶层流动的诸多障碍中,户籍制度首当其冲。在薄薄的户口本上,附加了太多的“福利”:医疗、住房、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都是只认“本本”不认人;尤其是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今天,户口本就成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首要条件。拥有城市户口,往往还意味着可以有更多选择“体面”职业的机会。调查显示,北京等地黑市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户口”的价码已经超过了10万元。

        除此以外,家庭出身、社会关系也与收入水平有着直接关联。家庭环境优越、社会关系较广的人,往往更有机会谋取收入相对较高的职业;而那些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即便自身素质相对较高,也难以站上一个理想的发展平台。不管是前途还是“钱途”,前者都具有后者无法比拟的优势。

        机会均等,是实现合理分配的基础和前提;唯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才能拥有公平的“竞赛”。为此,民盟学者建议,应迅速启动第二次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切实落实劳动者同工同酬、同制同权,同时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他们认为,这不仅是工业化与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也是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必须举措。

    分配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面对日益偏离正常轨道的收入分配现状,党和国家给予了高度重视。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任务,强调“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低工资,曾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中国工人平均工资至今仍只是美国工人平均工资的6%,大大降低了“中国制造”的成本;然而,低工资也使得中国的内需消费市场始终无法拉动。2010年以来,各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省市上升幅度都达到10%左右,有的甚至调高了25%;与此同时,更有许多省市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期待“十二五”期间达成“倍增”的目标。

        这些举措的目的十分明显,都是为了让收入分配向普通劳动者倾斜,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仅仅依靠“涨工资”是无法完成“分蛋糕”的任务的,应当对整个分配机制进行“综合治理”。有学者为此规划了三种手段:其一是法律手段,包括规定最低工资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其二是市场手段,给资源重新定价,调节垄断企业暴利等;其三是行政手段,改变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推动工资制度改革等。

        在民盟中央最终形成的调研报告中,也提出了一套全面的改革建议:深化国企、户籍、就业三大体制改革,为构建长久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大力调整财政、税收、社保三大宏观政策,发挥再分配对利益格局的重大调节作用;从就业质量、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职业福利、工资谈判五个方面入手,扭转劳动者报酬偏低、初次分配利益失衡的格局。除此以外,报告还建议通过完善政绩指标、加大反腐力度、规范行政开支三大措施来增强地方发展理性,缓和社会矛盾。

        “不患贫,患不均”,是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所认可的基本理念。在人们看来,“贫”绝对不是一件好事,但是“不均”却更容易引发社会的动荡与不安。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关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牵动着社会运行的每一根神经。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推出,都必须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才能取得相应的实际效果。唯有如此,才能让老百姓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题图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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