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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27日 星期一

    心脏骤停抢救别等医生

    作者:北京急救中心 李坚韧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27日 10版)

        一般人的最佳黄金抢救时间为4—6分钟,如果在4分钟之内得不到抢救,患者随即进入生物学死亡阶段,生还希望就极为渺茫。因此对于心脏骤停的病人,不要急着送去医院,应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因为在正常室温下,心脏骤停3秒钟之后,人就会因脑缺氧感到头晕;10至20秒钟后,人就会意识丧失;30至45秒钟后,瞳孔就会散大;1分钟后呼吸停止,大小便失禁;4分钟后脑细胞就会出现不可逆转的损害。

        发现心跳骤停者,应尽快使病人就地平卧,迅速清除口鼻部异物、呕吐物,以免堵塞呼吸道,引起窒息和吸入性肺炎。立即开始胸外心脏挤压和人工呼吸:使患者头部后仰,然后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施行者一手将患者的口张开,另一手捏紧患者的鼻子,深吸一口气,向患者口中吹气。

        人工呼吸常与胸外心脏挤压同时进行,可每按压胸部15次吹气2次;病人应躺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或垫木板于其背下,施术者将左手掌放在病人胸骨中下端1/3处,右手掌重叠于左手背上,两手十字形交叉,两臂伸直,借体重力量加压,每分钟有节奏地挤压80-100次,注意不要用力过猛,以免肋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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