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9月15日电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方竹兰认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意就是必须“创新经济”,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基础上的三网合一、生物医药、生命工程等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战略产业,二是对传统产业实行现代化改造——在传统制造业、农业和工业中充分应用新兴技术,或者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融合,使之成为新型战略产业的一部分。
方竹兰认为,为了发展“创新经济”,需要在理念转变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着力,帮助中国创新型企业走上成功的坦途。具体来说:在地方政府层面,亟须对“创新经济”这一概念有透彻的理解,不能把地区新型战略产业的发展当成又一次高科技产业或加工业来看待,切忌一哄而上,避免重复建设;在整个社会心态层面,各级政府也应当通过舆论导向、政策倾斜等方式,刺激年轻人的创业热情,提倡自主就业——以创业为荣,以创新为荣。
发展“创新经济”如果仅凭一腔热情而缺乏法律、法规保障便会成为空谈。在方竹兰看来,我国的一些相关制度比较陈旧,非但不能有效促进创新,反而可能成为创新的制约因素。比如,《公司法》目前尚只偏重于保障“投资人”的权益,却忽视了“投智者”,这无疑是对智力的漠视,而创新经济最宝贵的资源恰恰是智力。此外,保护知识产权、完善分配制度、健全金融体系、活跃资本市场等手段亦是对创新经济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