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
金 平 教授、曾任民法起草小组组长
李昌麒 博导、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徐静村 博导、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两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谭启平 博导、国家精品课程《民法学》负责人、首届中国科技法学奖突出成就奖获得者
金晴川 2007级学生、2010年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冠军队队长
金平:学生成才要先为人。做人要正派,有的人“捧上压下”,我常和学生说不要做这种人,做人要坚持原则,对自己要严一点,对别人要宽一点,但是总的说来不能超过原则底线。
实践是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每个学生都应该参加社会实践,到法院、机关单位去调研,有针对性地研究问题,还要关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
李昌麒:人们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人们对教师的这种赞誉既包含着对教师职业的崇敬,又包含着对教师责任的期待,更包含着对教育目标的憧憬。按照我的理解,现代教育的育才要求,是要教师以自己的品行和学识去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我常常告诫自己,对于品行至关重要的是“教育者必先受教育”,对于学问至关重要的是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我常常告诫学生,“热爱,是最好的老师”。热爱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执着,是一种极高的精神境界,是一种激发人的求知欲望的强大动力!只有热爱,才会有追求!
徐静村:千百年来,“传道、授业、解惑”都是教师的传统职责,这其中包含了“教书”和“育人”两项任务。“传道”传什么?是将我们这个国家、民族最优秀、最宝贵的精神品格“传”给学生,把学生培育成为品质优秀、思想高尚、人格健全的接班人,这是教师的首要责任。教师要“传道”,自己先要“得道”,自己无道,拿什么传给学生?所以为人师者首先要“立身”。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就是强调教师“立身”的重要性。
谭启平: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在于培养人才。培养什么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这是现代高等教育应当而且必须回答的问题。我们在从事法学教育工作中,提出了培养“民法人”的新理念,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我认为,作为“民法人”,应当是具备以下素质或品质的人才:讲诚实、守信用,具有平等价值观和公平观念,懂得尊重他人权利,具有社会公德意识,具有义务观和责任感,系统掌握和精通民法知识。
金晴川:心怀感激之情,永葆进取之心是做学问的人应有的人生态度。我们大学生要在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品质修养的提升。西南政法大学一直坚持实务教育作为培养人才的手段,使我们能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务教育不只是学习和落实专业知识,更深层次的是自身的品质与素养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