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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6月30日 星期三

    甘肃兰州:建立执法“一牌一证”制

    作者:陈宗立 《光明日报》( 2010年06月30日 09版)

        兰州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初对兰州市文化市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组建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对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等实施综合执法,有效遏制了非法出版物,使文化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有序。

        兰州市地处西北交通、物流要冲,封堵非法出版物责任重大。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以规范经营秩序和净化文化市场为切入点,将人工管理与技术监管相结合,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一牌一证”制。“一牌”即“行政执法公示牌”,由支队为全市文化经营场所统一发放,在每个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上悬挂,公示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场所守法经营或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情况及支队举报电话等详细信息;“一证”即“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登记证”,通过对全市文化经营场所的逐一登记,详细记载场所名称、法人、现场负责人、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以及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市场摸底备案和系统梳理。

        与此同时,有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支队下属4个区执法大队实行“属地管理”,每月检查不少于20天,采取白天与夜晚、重点项目与重点地区、专项治理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特别加大对政治类非法出版物的查缴力度,从源头上封堵。2009年至今,这个支队共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35万余次,取缔非法游商1.5千余家/次,查处运输渠道案件35起,查缴各类非法图书、音像、软件制品41万余册/张/盘,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16万余册/张/盘。(陈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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