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和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法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明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2007年以来本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情况等。
此次考核情况将在广东全省通报,对考核中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