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不能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是多管闲事吗?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就《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是由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于2016年联合公布的,这是其施行十年来首次全面修订。本次修订草案,把平台责任从行业自律写入法定义务。同时要求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卖书,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也不得实施或参与虚假营销、侵权盗版。这条底线,出版业争取了十几年,如今终于写进监管条款。(据《北京青年报》10月14日报道)
消息一出,舆论场上立刻分出两派。有人担心这是“管得太宽”,认为价格应由市场决定,政府不应插手;也有人拍手称快,认为图书市场早已“失序”,早就该管了。其实,这并非行政之手伸得太长,而是面对图书市场恶性竞争的一次必要纠偏。
要回答“政府是不是手伸得太长”,得先看看图书市场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曾几何时,图书是精神食粮,如今在流量算法的裹挟下,却成了直播间的“引流赠品”。“1元秒杀”“全场2折”的喧嚣背后,是实体书店的黯然离场,是出版社利润微薄,更是劣币驱逐良币的隐忧。当一本书的价格甚至不如一杯奶茶,当盗版书借着低价在电商平台泛滥成灾,我们失去的不仅是行业的良性生态,更是文化创新的源头活水。如果做书的人吃不上饭,写书的人没了动力,未来的书架上还能剩下什么?
有人会说,价格战是市场竞争,政府不该插手。但图书不是普通商品,它承载的是文化传承和思想传播。底线之上,价格随你竞争;底线之下,法律拦住倾销。这既保住了市场活力,又防止了恶性价格战把行业打垮。
此次修订草案的亮点,在于抓住了平台这个“牛鼻子”。过去监管多盯着书店和出版社,现在则明确平台要当好“守门人”。从禁止强制促销到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直击痛点。特别是将平台责任从“行业自律”上升为“法定义务”,意味着平台不能再做甩手掌柜,必须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扛起文化把关的社会责任。
当然,征求意见稿仍有未明确之处。“不得低于成本倾销”的落地首先有技术难点,成本按什么口径认定、举证责任在谁、与价格法和反垄断法如何衔接,都需要细则回答。网络发行跨区域、跨平台,出版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如何共享信息、联合执法,也待明确。直播带货的链条上,除发行单位和平台外,荐书主播、MCN机构、供应链方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给书价划底线,本质上是给文化留空间。一个尊重知识、尊重创作者的社会,才是一个有希望的社会。别让低价的狂欢,透支了文化的未来。期待这一规定能尽快落地细化,让图书回归价值本位,让做书的人有尊严,让写书的人有动力,让读书的人有选择。国家新闻出版署给图书价格战划底线,维护的是“知识的体面”!
江苏省南通市 郭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