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刚教授《唐代家庭:生活、生计与家风》,是中华书局上海聚珍公司策划的“张国刚著作系列”第一种,43万字,600页,配有近百幅敦煌文献、墓志拓片、唐宋名画、敦煌壁画彩色图版。抚读新书,在头脑的知识风暴、视觉的震撼以外,直觉一股浓郁的“唐的气息”扑面而来。
张国刚教授是蜚声海内外的历史学者,曾师从杨志玖先生治隋唐史,在职官制度、军事制度、社会文化等唐史关键领域推出一系列开创性成果。作者关注唐代家庭问题始于1994年,三十年来对此领域之致力应置于两个背景观察。一是就20世纪中国家族、家庭史而言,一直缺乏一本探讨唐代情况的著作。二是作者曾长期执教南开大学,参与创建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及《中国社会历史评论》,深受眼光向下的社会史及社会科学研究法的浸淫。因此,《唐代家庭》同样是一本极具开拓性的著作。
本书共分15章,主要从精神礼仪、结构机制、实际运作及基层社会维度,呈现唐代家庭生活百态。导言,第四、五、十一章,从家法、家教家风、家庭伦理、婚姻礼法等与家庭相关的柔性礼仪规范切入,勾勒家庭生活中的精神软力量。第一、二、三章及七、八章,从家庭形态、结构,内部关系等话题切入,阐明一般家庭的结构机制。第六、七、八章部分内容及九、十、十二、十三、十五章,从青年的婚嫁年龄,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女性生活、信仰世界,家庭生计等角度切入,展示家庭日常生活及运作场景。第十四章,讨论外延至邻保、乡、里、村等基层组织,书写宽阔的基层社会史。
唐史研究的“家庭视角”
唐是中国历史上历时较长的大一统王朝,物质文明闪烁,外来文化交融,典章制度灿然可观,人物事功恢弘造极。与此呼应,20世纪以来隋唐断代史研究水平不断攀升,以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开拓的宏观历史问题研究,特别是政治史、制度史探索为主流。但对基层社会运作,学界关注却颇为不足。
在这种背景下,打破政治史、制度史独大的局面,广泛吸取史传、石刻、文书、诗歌、笔记、佛典等史料中有关“国”之外“家”的信息,综合利用历史学及社会科学研究法加以剖析,以呈现一般家庭的组织结构、生活方式、家庭功能及其运作图景,成为唐史研究者责无旁贷的工作。见于史书记载的五千万唐人,都实际依赖家庭而生存,抓住了家庭,也就抓住了解读唐代历史的覆盖面最广的视角。
综观20世纪的中国家族、家庭史研究,尤其是隋唐断代部分,突出存在家、家庭、家族、宗族、士族等概念混同,研究目标不清晰,以对士族的个案研究替代家族、家庭研究的现象。本书对长期以来含混不清的概念进行厘定,将家庭界定为同居共财的血亲共同体,而家族为血缘关系密切的亲族集团,通常是族内兄弟各有其家(家庭),又同居共食,构成一个大家(家族)。相对家庭、家族,宗族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即同一父系祖先若干分支构成的同姓集团,涵盖自高祖至玄孙在内的九族五服亲,本书理解为血缘关系疏远的同姓宗亲。
通过对唐人分家析产文书的解读,作者指出,唐时家庭与家族之间存在着一种似分似合亦分亦合的关系。毛汉光等对中古京兆韦氏等十四姓十七家仕进、婚姻、生活的个案研究,关注点仅及于士族社会,终极目的是呈现唐代统治集团的成分结构、政治分野、门阀士族政治性及历史兴替,只能归于士族制度及士族家族史的研究。真正下沉到唐代社会大众,针对士人、地主、农民等各类家庭展开的研究,尤其是对小农家庭的生活生计、人伦日用的探讨,尚显不足,而这恰是本书所致力处。
作者利用20世纪唐人墓志整理成果,网罗近5000方石刻,进行样本调查及统计分析,就唐型家庭的形态结构、生育情况及死亡率、婚嫁年龄、夫妻年龄差距等与个体小家庭繁衍生息攸关的问题进行了生动呈现。真正从民众立场、社会底色着眼,“剖析家教门风、世俗信仰及乡里组织等议题”,为了解唐代的社会经济、文化状态、公序良俗,提供一种自下而上的视角。
国家的在场与个体的呼吸
中国人自古以来即具有浓重的“家国情怀”,《礼记·大学篇》云:“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即将国家统一强盛与个体家庭和睦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虽然新史学有意弱化上层因素对于大众日常生活的影响,试图通过对小家庭做社会学意义上的组织结构、形态功能分析,提供一种历史文化的缩微视角;但将分析结果置入历史情境予以理解时,往往可见国家的在场。本书统计得出唐型家庭规模在5-7人这一现象基础上,讨论了复合型家庭的类型及大量存在的原因,指出唐人是否分家析产,除财产利益、情感因素外,主要受国家赋税征收制度的影响。在诸如婚丧嫁娶、分家、家庭教育、离婚、妻妾关系、基层居住形态等家庭日常事务开展过程中,国家意志都是要被首先尊重的,并通过律、令等法系,制、敕等王言,牒、判等官文书,以各种形式发声。唐律对家庭内幼不侍亲,丈夫任意离异、重婚等违反人伦常情的行为有直接处罚规定。唐代官方的若干制度、措施,如婚姻法、定著姓、科举制、乡里村坊制等,均可视为国家主动处理与家族、家庭关系的产物,足可见家与国之间的紧密连结。
对于影响唐代家庭实际运作、规范家庭伦理关系的核心力量,作者归纳为三点:一是儒家正统意识形态,二是成文法典及国家意志,三是家庭生活中的人情意味。虽然前两者相互渗透,进一步下移至家庭内部,以“家法”的形式规约着唐型家庭的精神面貌,规约着家庭成员的一般行为,使其合乎“常规”。然作者亦提醒读者,礼法加国家意志并不能决定家庭日常生活的实际样貌,基于“个体呼吸”的希望与感情,幸福与苦恼,反而是最美好的。书中随处可见生活于制度缝隙、家法边缘的家庭成员们的声音。
古礼及唐法皆以男三十岁、女二十岁为婚龄极限。咸通年间,摄濮州刺史、御史中丞梁叔明之女却32岁才嫁给前彭州别驾孙公,过门三年即病逝。梁氏缘何徘徊在婚姻守时的法礼之外? 作者认为晚婚应非高门所累,或因体弱多病所致。礼法倡导女性未嫁从父,已适从夫,不得轻易归还本家。见于墓志却有已嫁做人妇者频繁踏出夫家,奔走本家事务的案例。大和年间,太子司议郎庾承初将爱女嫁与华州司户参军李琪,后身染重疾,女庾氏将其接至华州照顾。但不久李琪迁京官,举家移居长安,庾氏为探病往来于长安、华州之间,积劳成疾,病逝于京兆零口旅邸。此例显然出离了一般已婚女性与本家的往来模式,但呈现了父女之间真挚的感情。
古礼及唐法均提倡及时生育。子孙滋繁,多世在堂,是家庭兴旺的重要表征。墓志却揭示了宗室家庭因生育众多流为贫穷户的故事。李济与妻刘氏共育九子六女,均长成。由于供子成家,奉女出嫁的负担过重,李济虽努力仕进,官至宗正少卿,然倾尽一人俸禄无以供养全家。宝历中李济病故,置办丧事时灵柩“僦宇莫容”,场景令人唏嘘。这一现象或应置于唐中期以来宗室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下降的背景中进行理解。
总之,张国刚教授以雅俗共赏、饱含感情的语言,巧思迭出、点面结合的叙事,串联起不同介质的文献、文物、图像,串联起个体、家庭、家族、国家系列由小而大、由内而外的概念,串联起时隔千载、已趋冰冷的史实与人物,向业界提供了一本家庭视角的唐代历史文化读物。这一读物既站在学术前沿,填补了隋唐家庭史研究的空白,又具有流行阅读品的特质,以图文双美的形式,承载了传播唐文化,安抚“内卷化”时代读者心灵的功能。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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