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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关于书法的“另类”思考

    王大中 《 中华读书报 》( 2025年12月10日   09 版)

        《从书写到书法》,郑也夫著,敦煌文艺出版社2025年10月第一版,58.00元

        书写是古老的人类活动。世界上每个有文字的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书写历史。但只有使用象形文字的中国,才产生了书法这一文化现象,并且裹挟着汉字一路走来。关于书写与书法的讨论由来已久,虽然在专业层面上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在大众层面,却一直是夹杂不清的局面。自称“书法素人”的郑也夫先生,出版了一本《从书写到书法》,以一个在社会学领域深耕四十余载的学者的视角,为我们带来了关于书法的别开生面的思考。

        这本书一个具有颠覆性的观点,是对书法起源的探讨。郑也夫认为,最早的文字不是甲骨文和金文,而是毛笔写于竹木上的文字。他整合了甲骨上墨写的字、甲骨文中“聿”(毛笔)、“册”(连缀的竹简),以及汉字独特的书写顺序等资料,提出甲骨文、金文之前的汉字,是写在简牍上的毛笔字。而且他还认为,秦汉时期流行的文字是古隶,大量出土的秦简证明,在秦朝开启的“文书行政”中书写的,绝不是作为“礼仪书体”出现的小篆。而对小篆地位的拔高,是源于许慎的《说文解字》。而且小篆也不是李斯的发明,李斯书写秦代石刻也应属于史家的杜撰。这些观点的提出,直接挑战了传统的书法史认知,足以引发读者对书法史上诸多定论的重新思考。

        郑也夫认为许多书法史作者是带着拔高书法地位的使命去进行写作的,其中的数典认祖、造神、过度赞美等症结,已成为人们了解书法发展史的障碍。如楷书之祖钟繇,其作品很可能都是出自他手下的文吏之手。陈寿、裴松之均不认可钟繇擅长书法,书法史之外的史料,关于钟繇善书的证据也十分匮乏。还有关于草书的起源,他认为是受道教扶乩启发,王献之很可能就是经常参与其中者。这一观点为草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虽然有可能很难得到广泛认可,但无疑丰富了我们对草书发展脉络的认识。

        关于书法的定义,郑也夫也提出了全新的观点。他从目的、被承认、署名、水准四个方面为书法定义,认为东汉之前只有书写,没有书法。在东汉之前,书写主要是为了满足实用需求,如记录信息、传达政令等,缺乏艺术创作的目的和被广泛承认的艺术地位。而书法则是在书写的基础上,融入了创作者的审美追求和艺术表达,具备了独特的审美价值,并且只有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创作者才会署名以彰显身份。这种对书法定义的重新审视,有助于我们摆脱传统观念中对书写和书法的模糊认知,更准确地把握书法的本质特征。

        他认为,书法的演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书法的产生,首先要保证有足够的书写者作为基础。在制度层面上,科举制度和文书体系对书法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科举时代,一手好字是文人入仕的必要条件,这就促使读书人必须刻苦练习书法,追求字体的规范、美观。同时,官方文书的书写要求,也推动了书法朝着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当然,这种规范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书法的自由发展,使得书法风格在很长一个时期内都趋于保守。而馆阁体及雕版用的“宋体字”的流行,则是“文书行政”这一社会制度的延伸。在规范化书写对于行政日趋重要时,书法只能是历史大背景下的“小游戏”。

        再有就是工具的改进,笔、墨、纸的发展为书法艺术的创新提供了物质基础,不同质地的纸张、性能各异的毛笔以及表现力迥异的墨,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书法风格塑造和表现的关键。宣纸的吸水性,使笔墨在纸上自然晕染,并产生独特的艺术效果,这对于书法写意性的突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郑也夫自称为“书法素人”,这很大原因是因为他执笔作书的时间尚短。但如果仅就关于书法的思考而言,他表现出的敏锐洞察力与深刻思考力,以及他作为学者特有的好奇心与怀疑精神,正是书法研究所需要的。因为当代书坛有待解决的问题实在太多了。而作为一个厕身其中者,知道这种不应该是困惑的问题,恰恰是最难解决的。

        郑也夫的书法创作也是另辟蹊径,他着眼于秦汉简书的古奥拙朴,试图让自己的书法风格上承秦汉。这将是一个艰难而富有挑战的尝试,前景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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