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
作为一名写作者,往往需要与发表或者出版机构打交道。只有通过杂志和出版社,写作成果才能与读者见面,才能实现写作的最终目的。我在从事学术研究的过程中,与许多杂志和出版社有过合作。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以下简称人大出版社)是我合作时间最长、最为信赖的一家学术出版机构,当然也是我的学术成果最主要的出版机构。
从1987年出版我的第一部专著《正当防卫论》,到2025年出版我的最新一部专著《刑法方法论》(上下册),在长达38年的时间里,我先后在人大出版社出版了28部论著(其中包括个人专著15部,论文集13卷),共计34册(卷)。2006年,人大出版社在“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中为我设立了“陈兴良刑法研究系列”,这个系列又分为专著系列、文集系列和主编系列。由此开始,我将所有已经出版的旧作或者即将出版的新作都交由人大出版社出版,开始了与人大出版社的持久合作,也为我的学术写作提供了有力的出版保障。2017年,人大出版社为我设立了“刑法学文丛”,系统地出版了我的全部学术著作。我在该文丛的总序中指出:“刑法学文丛对已经出版的个人著作进行修订整理,陆续出版;同时加入新版著作。我的著作初期散落在各家出版社,自2006年起,我的著作列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出版了20余种。现在,我的专著以刑法学文丛的名义修订出版。对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编辑在我的著作出版过程中的敬业、细致和认真的职业精神,表示敬意。”可以说,我的主要学术成果都是在人大出版社出版的。在这些著作中,《刑法研究》(13卷本)2024年获北京市第17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刑法的价值构造》一书获2002年获教育部第2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另外,《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和《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三部著作,在人大出版社的推荐下,受到“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分别以日文和英文在海外出版。在此,我想谈谈我的第一部专著和最后一部专著在人大出版社的出版经过。
我的学术成果发表起始于1984年,当时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8年更名为法学院)师从高铭暄、王作富教授攻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底,我顺利通过了硕士论文的答辩。我的硕士论文题目是《论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在答辩中获得好评。同年我考上了高铭暄教授的博士生,这也是我国第一届刑法专业博士生。在硕士论文答辩后的某一天,我外出后返回宿舍,宿舍留有一张字条,是人大出版社熊成乾编辑留下的。原来当时人大出版社出版了一套法学丛书,熊编辑去向高铭暄教授约稿,高老师推荐了我,遂有此次熊编辑的来访,并留下字条向我约稿。这次约稿,对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硕士生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因而,我在硕士论文4万字的基础上增写到20万字,并将书名确定为《正当防卫论》,于1987年6月在人大出版社出版。这是我出版的第一本专著,也是我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结缘之始。此后我多年跟踪正当防卫制度的演变,对该书进行了多次修订,最终于2023年在人大出版社出版了该书第4版,字数也扩增到60万。《正当防卫论》一书从1987年初版到2023年第4版,前后相续整整35年,该书伴随着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发展而不断获得新生,成为我的重要作品之一。在38年前我国整个法学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刑法出版物十分稀缺的情况下,人大出版社对青年学者的扶持可谓春风化雨,令我感佩。可以说,这充分彰显了人大出版社在提携学术新人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1987年第一部专著出版以后,我就和人大出版社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一直延续了三十多年,及至2025年又出版了我的终章之作《法学方法论》(上下册)。在我整个刑法学术研究生涯中,我的研究路径可以分为刑法哲学和刑法教义学两个部分,但我始终有个心愿,即出版一部刑法方法论的著作,因而一直在关注法学方法论在我国的理论发展状况。该书写作的缘起是人大出版社策划出版一套“法学思维与法学方法丛书”,丛书主编人大法学院韩大元教授邀请我撰写《刑法学思维与方法》一书。人大出版社策划编辑方明与我具体接洽。方明告诉我,该丛书设定读者对象主要是法科学生,因而是面向法学入门者的启蒙作品。方明建议我收集并梳理已经发表或者出版的刑法方法论的相关论著,经过体系化处理以后编辑出版。但我执拗于要撰写一部学术型的刑法方法论著作,向方明表达了这一意愿,并获得方明的肯定。在将近年逾花甲之际,要完成一部百万字的专著,对我来说是一种智力与体力的双重考验,其难度可想而知。在写作过程中,全书框架结构也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刚开始的时候,该书准备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是刑法思维方法论,下编是刑法解释论。但在上述两编完成,即将交稿之际,突然想到还应当增写刑法推理论一编,因而该书改为三编,并推迟了交稿时间。该书写作时间长达两年,在这两年中,得到方明的关心和鼓励。在编辑过程中,方明也是费尽心力与文稿编辑协调关系,保证了编辑工作顺利完成。《刑法方法论》一书本来是“法学思维与法学方法丛书”中的一种,但我并没有按照出版社的安排进行写作,而是提出撰写一部《刑法方法论》的独立专著。对此,出版社十分理解并大力支持。可以说,没有人大出版社的理解与宽容,我就不可能完成并出版《刑法方法论》一书。
回顾与人大出版社38年的合作经历,我对人大出版社的出版理念和人大社编辑的职业操守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在我的著作出版过程中,除了与我见面的策划编辑以外,还有大量未曾谋面的文字编辑。他(她)们执念于对书稿一字一句的核实、勘误和校正,甚至对书中所涉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法条逐一查对,对于已经失效的法条也明确标出,这种对本职工作一丝不苟的认真态度令人感动。虽然出版社所出版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但编辑所付出的大量心血值得铭记。
我深深感到,只有一流的编辑才能打造一流的出版社,只有一流的出版社才能出版一流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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