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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5年06月04日 星期三

    二程、二苏与王安石的恩怨

    《 中华读书报 》( 2025年06月04日   05 版)

        ■裴高才

        从湖北黄陂走出的宋明理学开山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从四川眉山走出的苏轼与苏辙兄弟跻身唐宋八大家,世称“二苏”(与其父苏洵并称“三苏”)。值此程颢(1032-1085)与王安石(1021-1086)仙逝940年之际,笔者梳理二程、二苏与王安石在北宋变法风云中的恩恩怨怨。

        北宋进士素有“天子门生”之雅称,进士与举人则称主考官为座师。如此说来,同科进士程颢与二苏,乃至王安石是宋仁宗的门生,欧阳修则是他们的座师或恩公。北宋的科举考试实行解试、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二程与二苏分别于嘉祐元年(1056年)进京赶考,因那时“太学体”华而不实的文风盛行,严重影响到北宋的学风与政风。宋廷开始在这一年的国子监解试中,将太学考生中举的解额减半,运气不佳的程颐在解试中落第。

        程颢与苏轼兄弟在解试中中举,又连捷省试后,于嘉祐二年(1057)阳春三月初五参加了宋仁宗主持的殿试。宋仁宗决定,自本年起参加殿试者均可获得进士功名。这年进士后来群星灿烂,程颢与张载、朱光庭为宋明理学先驱,苏轼、苏辙、曾巩跻身唐宋八大家;王韶、曾布等九人出将入相,嘉祐二年的科考遂享有“千年科举第一榜”之誉。

        38岁的程颢任县官多年之后,与30岁的苏辙于熙宁二年(1069)阳春三月,被遴选进入王安石变法的决策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条例司”),条例司只听命于宋神宗皇帝与王安石,凌驾于其他中央机构之上。

        条例司设检详文字官与相度利害官两类。苏辙与吕惠卿等检详文字官的职责主要是参与变法方案之研议及文字起草的拟定。程颢亲眼目睹吕惠卿与苏辙讨论新法时常常争论不休,最终由王安石从中斡旋。王安石曾手持《青苗书》草案来到苏辙办公室说,若有不便之处,请直言相告。

        程颢担任的相关利害官,则是由中央派往巡察地方,负责对新法实施情况予以监督和信息反馈。他们中包括像程颢治县期间推行地方改革者,又有水利专家刘彝、侯叔献等。上任后的第二个月,程颢会同水利专家分别巡视全国各地,访查农田水利、赋税、科率、徭役利害等,以兴利除弊,变而通之。回朝后,程颢将自己在民间所见所闻一分为二地分别向神宗赵顼和王安石作了汇报,同时也介绍了他治县实行官方赎买的方式,既克服县衙经费不足,又减轻农民负担,希望熙宁变法有所借鉴。

        作为改革团队大员与监察御史,程颢对王安石变法是“肯定之中有否定”。熙宁二年九月,条例司颁布《青苗法》(即《常平给敛法》),中央政府成立管理机构“常平”,类似于今天“农业银行”的功能,每年农民春、夏播种时节向常平借钱购买种子与添置农具,到了夏收、秋收时节还本付息。《青苗法》实施后,朝野纷纷指责其“与民争利”。王安石不为所动,认为自己是为国理财。

        程颢认为,北宋的农业人口十居其八九,但耕者少、食者多,他因此上书“劝农桑”,同时主张“正经界、均井田”,以解决土地兼并问题。这与王安石的《青苗法》异曲同工,即通过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资金,鼓励农民精耕细作,既可减少游手好闲者寻衅,又可以抑制土地兼并。在程颢看来,《青苗法》的初衷并非“与民争利”,而是一举两得:通过征收微薄的农业税,强化“种田还税、天经地义”意识,政府也可增加收入。

        事实上,实施变法四五年后,国库充盈,军费充裕,程颢的同年进士、名将王韶因此统率大军拓地两千里,在河西走廊确立了三面包围西夏的有利形势。捷报频传,宋神宗大为振奋,他当着百官的面解下自己所配玉带,赐给王安石。

        但同时,作为“尚德”的理学家,程颢坚决反对王安石以国库空虚为由,采取由政府出卖“度牒”的方式筹措基本金“兴利”。“度牒”是朝廷依法对僧尼颁发的证明文件,以免除其税赋。早在《青苗法》正式推行全国之前,程颢就曾向神宗与王安石进言,“卖祠部度牒作常平本钱”万万不可。否则,会助长官员的功利意识。未几,不良官员果然在执行过程中徇私枉法,让《青苗法》事与愿违。程颐《明道先生行状》云:

        时王荆公安石日益信用,先生每进见,必为神宗陈君道以至诚仁爱为本……数月之间,(先生)章数十上。……青苗取息,卖祠部牒,差提举官多非其人及不经封驳,京东转运司剥民希宠不加黜责,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等十余事。

        无独有偶,苏辙也对王安石直抒胸臆说,把钱借给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但出入之间,吏员趁机营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

        由于不法官员试行《青苗法》时徇私枉法,百姓怨声载道,朝中元老富弼、韩琦,同僚司马光、范纯仁、赵抃等,纷纷抨击王安石。有人甚至将他看成是当年的王莽、董卓,骂他“急于功利,遂忘素守”。但王安石力排众议行之甚力,就连变法团队成员不是被罢贬,就是主动请辞。二程弟子邵伯温记录云:

        伯淳(即程颢)先生尝曰,熙宁初,王介甫行新法,并用君子小人,君子正直不合,介甫以为俗学、不通世务,斥去……君子如司马君实(即司马光)不拜副枢以去,范尧夫辞修注得罪;张天祺以御史面折,介甫被责。介甫性狠愎。众人以为不可! 则执之愈坚。(邵氏闻见录《二程外书》卷十二第五五页)

        当河北转运使刘庠拒绝执行《青苗法》时,其手下的转运判官王广廉为了迎合王安石,竟然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并说百姓称便。王安石得报后如获至宝,即派亲信前去核查,亲信心领神会,晦报王广廉鱼肉百姓实情。作为监察御史,一直“视民如伤”的程颢会同李常一道,断然弹劾王氏“抑配掊克,迎朝廷旨意以困百姓”,置鱼肉百姓而不问! 只是有王安石为其护短,导致弹劾案无疾而终,刘庠还遭到指责。

        此事激起了一批中央和地方官员的强烈愤慨,时任地方官的韩琦、欧阳修、姜潜、富弼等大佬,纷纷上书,坚决拒绝执行《青苗法》。但王安石依然我行我素。苏辙为此面见与王安石同掌条例司的陈升之,力挺程颢。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到处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有何不同? 他又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勃然大怒,于熙宁二年八月将苏辙贬谪为河南府留守推官。

        程颢见王安石如此固执己见,如果任其发展,势必造成全国动荡,贻害百姓。于是,他由参与变法改革转向批评变法了。只是,他对新法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持建设性的批评态度,有选择性地反对其要害之处。

        程颢与王安石渐行渐远,并主动提出辞呈,但王安石仍十分敬重他,并未对他进行降职处分。程颐记述道:“荆公与先生虽道不同,而尝谓先生忠信。先生每与论事,心平气和,荆公多为之动。”(《明道先生行状》)

        变法漩涡时刻,同是以诗纪事,王安石以《北望》诗抒发其愁苦心境:“欲望淮南更白头,杖藜萧飒倚沧洲。可怜新月为谁好,无数晚山相对愁。”程颢则作《题淮南寺》展现其达观意象,诗云:“南去北来休便休,白苹吹尽楚江秋。道人不是悲秋客,一任晚山相对愁。”诗中既含有对王安石的怜悯之情,更有诗眼“一任晚山相对愁”,展现出经历惊涛骇浪之后的坦然气象。

        就在程颢与苏辙退出王安石变法团队之后,苏轼于熙宁四年(1071)上书神宗纵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颇感愤怒,授意御史谢景温弹劾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先后任杭州通判、密州与湖州知州等。元丰二年(1079)七月,又陷于“乌台诗狱”案。因太皇太后竭力呵护,此时退休的王安石也上书“安有盛世而杀才士乎”?神宗遂顺水推舟,苏轼于次年出狱,被贬为黄州府团练副使。苏轼在黄州期间,写下了千古名篇《赤壁赋》《后赤壁赋》和《念奴娇·赤壁怀古》等。

        那时的黄州辖黄陂、黄冈、麻城三县。程颢的得意门生李籲(字端伯)就任黄陂县令。受恩师程颢的委托,李籲前往黄州探视了落难的苏轼。苏轼与之一席谈后,顿觉相见恨晚、后生可畏。事后,他在与当年父子同科、决事明敏的同年进士,历任监察御史与转运史的蔡景繁(承禧)的书信中写道:“黄陂新令李籲到未几,其声蔼然;与之语,格韵殊高。”

        接下来,应李籲之邀,苏轼前往黄陂一游。因二程生长于黄陂、学于斯十四五年,苏轼为此踏访二程幼年读书的望鲁台。据传程颢早年刻在台上的半边残联(上联),缺了开头的两个字,苏轼此游认定第一个字是“碧”,第二个字是“空”,合起来为“碧空云间神仙府”,他立即提笔续题了下联:“险峡山中隐士家。”

        程苏两家交谊至此,本当传为佳话,只是历史自有其吊诡之处。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十岁的宋哲宗嗣位,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元祐党人”执政。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布衣学者程颐被委任为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成为宋哲宗皇帝的老师,苏轼则担任翰林学士侍读,亦为帝师。两位出身迥异的学坛泰斗,同侍少年哲宗皇帝。

        司马光复出任宰相八个月,因积劳成疾于元祐元年九月初一日(1086年10月11日)倒在任上,溘然长逝。宋哲宗追封其为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赐御碑:忠清粹德,从祀孔庙,可谓极尽哀荣。同时,太皇太后高氏颁旨,两位帝师苏轼与程颐各有分工:苏轼受命执笔《司马温公行状》《司马温公神道碑》;因程颐与司马光是世交,又长期在洛阳结下了深厚情谊,故由程颐主持司马光的治丧工作,悼念一代名相。

        程颐虔诚地按照孔子之古礼,主持公祭司马光大典。治丧期间,苏轼率朝中官员参加了祭祀司马光的明堂落成庆典之后,又带着祭文拟去相府吊唁司马光,却遭到了主祭官程颐的极力阻拦。程颐根据庆、吊不同日的古礼(《论语》云“日哭则不歌”),认为对方既然参加了庆典就不该再来吊丧了,这不符古礼。

        苏轼不拘小节,素来不喜欢古板的旧礼,又常常是口无遮拦。当众称程颐所言只不过是烂泥坑里爬出来的叔孙通所制的怪礼(“伊川可谓糟糠鄙俚叔孙通”)。

        在场的洛学门人朱光庭、贾易一行,为“洛党”领袖程颐鸣不平;而苏轼是四川人,故名蜀学领袖,其门人自然为“蜀党”。于是洛、蜀之间斗胜,遂成嫌隙,继而发展至洛、蜀门人之间的激烈斗争,史称“洛蜀党争”。

        洛党以程颐为领袖,以朱光庭、贾易、尹焞、张绎等为羽翼;蜀党由苏轼、苏辙挂帅,吕陶、孔文仲、孔平仲等为干将。此外,还有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的朔党,依违于洛蜀之间。于是,贾易、朱光庭等联合朔党攻击苏轼及其蜀党。

        元祐二年(1087年),蜀党接二连三地发动了对洛党的强势反攻。苏轼甚至运用奏状的重武器称:“臣素疾程颐之奸,未尝假以辞色。”谏议大夫刘安世指称,程颐与欧阳修之子欧阳棐等为“五鬼”;谏议大夫孔文仲则在奏疏中称程颐为“五鬼”之魁。

        同年八月,在蜀党的炮轰下,程颐被罢崇政殿说书之职,回到洛阳去管理西京国子监,继续讲学生涯。就在蜀党欢庆胜利、巩固自己的阵地的骨节上,不意,苏轼也于元祐四年(1088年)被逐出朝廷,外放杭州任知州。

        其实,元祐时代的洛党、蜀党,并无根本的厉害冲突,只是旧党豪贵内部依地方势力而结合的互相倾轧的集团。洛、蜀党争也反映为洛学与蜀学的学术宗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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