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
提起《本草纲目》,大家都耳熟能详,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学术界,对其研究也较为广泛而深入。但说到北宋末年蜀中医家唐慎微所著《证类本草》,知道的人可谓寥寥无几。但是这本书在本草学术发展史上却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证类本草》以《嘉祐本草》和《本草图经》为基础,广泛征引当时经史、本草、方书、笔记、地志、诗赋、佛书、道藏等243种书籍中有关药物资料编著而成,“以证其类”,因此得名《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证类本草》。《证类本草》在文献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方面成果十分突出,其编写体例严谨,出处明确,几乎囊括了它以前主要本草著作的精华,成为宋代及其以前本草文献的渊薮。明代李时珍给予该书高度评价:“使诸家本草及各药单方,垂之千古,不致沦没,皆其功也。”
《经史证类备急本草》著成后,大观二年(1108年),地方官员艾晟首次予以校勘,补入陈承《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中少量注说,形成《经史证类大观本草》(简称《大观本草》)。政和六年(1116年),医官曹孝忠奉诏领衔完成《政和新修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简称《政和本草》),但无新增内容。太宗己酉年(1249年),张存惠(堂号晦明轩)在解人庞氏本《政和本草》基础上逐条补入寇宗奭《本草衍义》内容,精心校正,加以重刊,命名为《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是《证类本草》现存最好的刊本,称为晦明轩本。王家葵与蒋淼师徒二人即以中医古籍出版社2010年影印的晦明轩本《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为底本进行校勘、笺释。
展卷王家葵与蒋淼二人(以下简称笺释者)合著的《证类本草笺释》,最为直观的感受是该书在书籍版式上巧妙设计,采用了阴文、阳文,大字、小字等文献标识来区分《证类本草》的内容,很好地还原了《证类本草》的文献体例,使《证类本草》中文献的不同来源一目了然。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笺释”的形式书写作者个人的观点,使“注不破经”。
潜心研读,就会发现笺释者对校勘细节更多的考虑,往往能完善往学者对《证类本草》校勘中的一些不足。如对《神农本草经》引文的处理。王家葵指出:“底本阴刻白字表示《神农本草经》文,阳刻黑字表示《名医别录》文。不同版本白字、黑字略有出入,一般以底本为准,不考虑其他版本情况。《证类本草》引《本草经》仍有基本体例可循,如每药性味各一,偶有缺失或超出,则据校本改定;每药产地、采收皆为《别录》文,偶作白字,据校本改回。”表明他对阴文白字《神农本草经》文的药物处理严格准照每味药“性味各一”以及“产地、采收皆《别录》文”原则。具体来说,如卷六茺蔚子条“味辛”底本为黑字《别录》文,形成了《本经》药物有性无味的情况,乃据刘甲本改定为白字《本经》文;又如,卷十青葙子条“五月、六月采子”底本为白字《本经》文,而采收内容应为《别录》文,乃据刘甲本改为黑字。而对同一文献的处理,我国著名中医文献学家尚志钧先生则将“味辛”处理为《别录》文,“五月、六月采子”为《本经》文字。《证类本草笺释》的校勘处理更佳。
又如书中对引号的处理。王家葵指出:“按照引号的使用规范,直接引语可加引号,间接引语不必加引号。本书基本不使用引号,仅有一种情况例外。《证类本草》在结构上有特殊之处,其主干部分,乃是《本草经》《名医别录》《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嘉祐本草》累积叠加而成,又附以《本草拾遗》《雷公炮炙论》《日华子本草》《本草衍义》等书。这些书的作者大多习惯先引录前代本草的意见,然后加以发挥;尽管这些引用以间接引语居多,但如果不与作者评论语区分,往往文意含混;标点本根据需要,有时会在引语部分加上引号作为分隔。”如《本草衍义·序例》:“矧本经全无去油之说,故陶隐居云‘熬令黄黑’,然亦太过矣。”其中“熬令黄黑”是寇宗奭引陶弘景之说,其后“然亦太过矣”为寇宗奭个人评说。王家葵将“熬令黄黑”加引号以示区别。这种处理方式能更好地区分《证类本草》中不同文献来源,使读者不犯张冠李戴之误。笺释者对《证类本草》的校勘是对尚志钧先生《证类本草》校勘本的一次补充与完善,属于“后出转精”。
然而,相较于校勘方面所作的工作,“笺释”部分的工作则更具亮点。笺释,类似于笺注,是一种详细解释和注释文献的手法。在中国古代文献学中,笺释是解读古典文献的重要方式,通过对原文进行深入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内容和意义。今人阅读和使用古代本草文献,其中最为困难的就是厘清药物“名实”关系。药物名实关系混乱主要因为古人缺乏植物(动物、矿物)分类学的概念,且历代医者大多只说结论,而对于证据则语焉不详。随着年湮代远,后人常常难以判定其现代分类学的归属。但古人秉承“一物不知,深以为耻”的习惯,在医药以及其他经史百家书籍中或多或少保留着与药物相关的记载。当今学者可以以此为据,通过综合运用植物分类学、历史地理学、古代度量衡、中医药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对药物的基原、炮制、剂量、功效等方面进行考证,以“正本清源”,本草学家称这一工作为“本草考证”。笺释者的“笺释”很大程度上类似于本草学的“本草考证”。现择取书中一些例子,以证其考证功力。
如对防风的笺释。今天《中国药典》记载的防风为伞形科防风Saposhnikovia divaricata,但笺释防风条中指出:古代防风还有一种名为茴草的防风。并引《集韵》“茴,药草,防风叶也。一曰茴香”,《新修本草》“(防风)子似胡荽而大,调食用之,香”,《白孔六帖》引《金銮密记》“白居易在翰林,赐防风粥一瓯,食之,口香七日”等文献,指出古人所用防风具有浓烈的香气,且可以用作食物的调料。这些特点与今日《药典》中所记载的防风有显著区别,笺释者判断这种防风可能是伞形科植物小茴香Foeniculum vulgare,或同属近缘植物。这种立足于文献证据,又敢于突破常规的视角无疑为当代学者开启了新的探索之门。
再如消石和朴硝均为矿物类药物,但《证类本草》的大字经文(《神农本草经》和《名医别录》的文字)对二药的条文描述大同小异,造成后世医家对这两种药物来源认识混乱。笺释者通过对比发现,消石的《名医别录》文化裁自朴硝的《神农本草经》文,而朴硝的《名医别录》文则出自消石条的《神农本草经》文。据此他们判断《神农本草经》中消石与朴硝条药名与具体内容错简,并进一步指出消石是因为能够消化诸石而得名。《正统道藏》有一篇《三十六水法》,正与陶弘景消石条注释说“化消石法在《三十六水方》中”相合,此经包括制作四十余种“水”的五十余首处方,大约三分之二的处方都使用了消石,结合陶弘景“强烧之,紫青起烟”的特性,判断消石应是硝酸钾KNO3。而朴硝,《名医别录》说其有“推陈致新”的泻下作用,判断朴硝为具有容 积性泻下作用 的硫酸钠Na2SO4或硫酸镁MgSO4,而芒硝为朴硝的精制品。从而较完美解决了消石和朴硝自古就品种混乱的学术难题。
显而易见,笺释者的结论往往让人有出乎意外之感,但顺其文献证据线索、寻其推演逻辑,又深感这些结论在情理之中。他们对古代文献具有高度“敏感度”,尤其对古代医药之外的文献,如道教、佛学、史书、笔记小说十分熟悉,具有旁通百家的知识储备,往往能有助于他们找到更多的证据来提出新的观点,而这些正是专门从事中医药文史研究者所欠缺的。笺释者的考证工作证据详实、逻辑缜密,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真如老吏断狱,让读者直呼过瘾。全书共进行了961条笺释工作(药物考证数量超过全书总数的一半以上,比例达961/1749),虽然其中有些结论与当今学术界的普遍认识不同,但却自成一家之言,以兹当代学者参考。
本草学是中国传统学术,本草文献研究和本草考证是本草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类本草笺释》从文献学角度对《证类本草》进行研究并对书中药物进行了详尽的考证工作,不仅保留了原书的文献精髓,还对一些重要的学术疑难问题进行深入阐释,进一步提升了该书的学术价值,堪称本草学研究的典范之著。
(作者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本草学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