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丽
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前提应该是相互理解,继而才会涉及到具体文本的分析、研究和评判。但相互理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不仅涉及到语言互译过程中的信、达、雅,而且还会同理解者自身的时代背景、语言习惯以及知识储备等息息相关。最初的“文明信使”采用了“适应策略”,即用本土所熟悉的语言来翻译和解释外来的概念。比如,明末来华传教士利玛窦在译介《圣经》的时候,他就致力于在中国的典籍《论语》《大学》《中庸》《周易》等文本中找到“God”所对应的词汇。即便他最终确定了“帝”作为“God”的翻译词,但由于“帝”本身的多义性(宗教面向的神,政治面向的帝王,自然面向的花蒂和北斗星),很难说当时的中国人真的可以通过“帝”理解“God”的真意。相对应地,中国的文化进入异域文明的时候,也面临着同样的境遇。白晋在翻译《易经》的时候,将《易经》的地位提升至宗教神学的高度,使用时人所熟悉的神学概念来译介该书。比如,他用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概念来翻译《易经》中的天、地、人的“三才之道”。可是,在中国的语境中,并没有一个高于天、地、人的宇宙图式或者主宰者,中国的“三才之道”更是一种“天人合德”背景下的“一贯”之道。“三位一体”虽然可以让欧洲人明白“三者合一”的形式关系,但“三才”背后的“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本质内容则被遮蔽。这也造成了部分欧洲人误以为《易经》同《圣经》一样是一本宗教“经书”。
诚然,在译介和理解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上述“美丽”的误读,但这种将外来文本内契于本土文化的做法和解读方式,在文明互鉴的早期确实是比较常见的。随着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愈加深入,翻译所带来的误解逐渐得以解除,人们就不再满足于翻译准确与否,而是将目光放在更为深层次的交流互动上。比如,西方很多学者都谈及中国没有“罗格斯推理式”的哲学,但却有着丰富的伦理资源,继而也会追问“儒家思想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伦理学?”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的学者从康德式的“义务论”(deontology)出发,并通过类比的方式找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银律”(silver rule)。但很快学者就指出了这种类比研究的弊端,即“己所不欲”的内容是否是他人所“不欲”,如果不是他们所“不欲”的话,这条规则就失去其道德基础。还有学者从“后果论”(consequentialism)的角度来解读儒家,指出至少从结果来看儒家确实追求的是“善”或者“仁”等美德。但“后果论”最核心的概念是“利”,儒家求“善”的出发点和动机肯定不是将能否“获利”作为首要目标。既然“义务论”和“后果论”两种模式都无法与儒家的德性完美地契合,有的学者用“美德论”(vir⁃tue ethics)来理解儒家思想。他们借用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概念,来类比研究儒家的仁、义、礼、智等德性条目,继而确认儒家思想中包含了丰富的“美德伦理”内容。但亚里士多德式的美德伦理是否可以涵盖儒家伦理的全部呢? 很多国内的学者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
可是,不论学者们在上述证实或证伪的过程中存在着多少相似的或相反的观点,儒家思想同西方的伦理学的关系在这种“肯定-否定-再肯定-再否定”的论辩过程中得以愈辩愈明。至少儒家思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是义务论、后果论、抑或是美德论,这是能够被逐步的呈现出来的。在解释和论证的过程中,经典文本重新接受了时代课题的挑战并得以被再次激活,继而焕发出新的学术生命力。有的学者认为儒家思想中,以“德”为中心且注重角色关系的伦理特征,可以突破以往规则的限制,并提供一组(a cluster of)美德概念。这组美德概念可以根据情境的不同而将不同的美德置于支配地位,从而避免了德性条目的死板并发挥解决问题的灵活特征。于此,儒家思想在丰富已有的伦理范式的同时,也使自己的时代价值得以彰显,还完成了不同文明之间的深层的交流和互鉴的使命。
在这样的带有某种“解释循环”特征的交流互鉴中,不仅需要将大量的中国传统的文化进行输出,同时也需要将现当代海外的研究成果再次译介和引入。只有在这样的“输出-输入”的双向循环中,当代学者才能更好的评判域外研究的可靠性与可行性。这也就是为何在文明互鉴中需要文本互译,且这种互译不应该只包括静态的对中外经典文本的翻译,还应该包括当代文本的互相译介。这种互译的最大的价值在于将中外的典籍视为“活的文本”,即“文本”可以常读常新。换言之,将儒家的《论语》视为“活的文本”就是指它能够回应当代的问题,穿越古今而成为亘古常新的人类的永恒的“经典”。而这种“活的经典”之所以可能的前提就是不同的文本之间不断的互动。
恰恰是基于这样的考量,万百安教授的《早期中国哲学中的美德伦理与后果主义》才进入了陈志伟教授和末学的视野。我们希望将海外最新的关于儒家思想和伦理学的成果译介回本土,不管这种理解方式是否有效或合理。它至少代表了一种域外的声音以及理解的可能。而且该书相较以往的美德伦理进路而言,其独特之处在于提供了墨家作为参考,能够让读者更加清晰地分辨出为何以“美德伦理”来理解儒家思想是合理的,且能够成为当今英语世界的主流做法。西北大学出版社“海外中国哲学研究译丛”将万百安教授的《早期中国哲学中的美德伦理与后果主义》纳入其中,其目的就是为了在我们学界提供基于不同文本和不同文化背景之间不断互动的可能性,此套译丛已经初具规模,在中国传统哲学儒释道等各个领域都将有海外汉学的研究成果被译介出来,以贡献学林。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编审)